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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蘇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申報政策是什么樣的內容?包括申報材料、條件是怎樣的?申報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的意義是為了鼓勵和扶持全省和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的保護、傳承和發展工作,詳細情況請看下文為您在線解答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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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江蘇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申報材料
1.各設區市文化廣電和旅游行政部門根據申報條件組織遴選,推薦申報項目集中報送材料,昆山、泰興、沭陽和省直單位直接報送省文化和旅游廳非物質文化遺產處。
2.除申報各種補助經費需要提交相應的申報表外,給予年度省級補助資金的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所在當地文化廣電和旅游部門需提交年度保護區建設工作報告,申報年度保護區補助資金的需提交年度工作計劃及實施方案。
3.因項目經費核定需經數個環節遴選,請各地將申報材料(含市局推薦申報請示件)由設區市文化廣電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核定研究后報送省文化和旅游廳非物質文化遺產處。市局請示件及每項申報材料紙質版兩份,電子版一并發送至郵箱(申報表格電子版可從省文化和旅游廳網站下載)。
二、江蘇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申報條件
(一)代表性項目補助資金
1.傳統工藝美術類項目。支持省級傳統工藝振興重點項目,范圍包括傳習帶徒、技藝傳承、創意創新、進校園活動。
2.大運河沿線重點項目。支持省內大運河沿線(含核心區、拓展區、幅射區)省級以上非遺項目重點品牌打造、進景區,開展景區非遺主題旅游、非遺研學游活動。
3.傳統戲曲類項目。支持省級傳統戲曲項目的傳承與發展,范圍包括劇目創作、編導排練、景區展演活動。
(二)省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補助資金
經批準公布的所有省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均可申報補助經費(不包括非遺代表性傳承人、本人申請放棄補助資金和違反相關規定的省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本通知申報截止日期前已經去世的除外。補助資金主要用于傳承人自主開展社會授徒傳藝、教學、宣傳展示活動(不包括用于生活補貼)。
(三)非遺進景區場所內容建設補助資金
重點支持省內景區景點植入非遺工坊、非遺傳習所、展示體驗館、非遺主題民宿、傳統戲曲小舞臺,鼓勵結合實際推出非遺旅游體驗場所內容建設。
(四)省級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建設補助資金
獲省文化和旅游廳批準建立的省級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已連續給予補助經費超過100萬元的本年度不再申報,其余的每個建設單位可申請補助。補助資金主要支持保護區內的綜合性傳習中心建設(包括場所租賃、設備購置、開展傳習活動等,不包括基礎設施建設)和保護區內非遺代表性項目的傳承、宣傳展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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