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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企認定解疑答惑
知識產權解疑答惑
外省資訊
南京市創新產品評價本次申請原則上受理軟件和信息服務、人工智能、智能制造裝備、集成電路、智能電網、軌道交通、新能源汽車等八大產業鏈領域申請(“新醫藥與生命健康”類將單獨開展,不在此次申報范圍)。申請單位須依法在本市注冊成立一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地位,信用記錄良好,財務會計制度健全。原則上每家申請單位只能申請1個產品。具體的申報條件有哪些呢?
南京市創新產品評價申報代理咨詢:15855157003(可加微信)
南京市創新產品評價申報條件:
1. 產品必須在南京市行政區劃范圍內生產,或產品的關鍵部件、核心技術、注冊商標來自申請單位;
2. 產品的技術水平在同類產品中達到國際先進或處于國內領先,并符合如下條件之一的:
(1)突破國際國內關鍵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
(2)屬于自主研究和開發,擁有全部知識產權;
(3)對現有產品實現了工藝、結構、材料及性能等方面的根本性改進,擁有自主知識產權;
3. 產品具有獲得授權的有效發明專利,其權利人為申請單位且權益狀況明確;
4. 產品具有自主品牌,即申請單位擁有該產品注冊商標的所有權;
5. 產品質量可靠,符合國家及省市有關的產品質量標準要求和相關的生產、銷售規定及特定要求;
6. 產品具有潛在的經濟效益和較大的市場前景,能夠顯著降低生產成本或能替代進口;
7. 產品性能穩定,近兩年有一定數量的銷售。對于首次或首批生產的填補國內市場空白的新產品,不受銷售收入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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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創新產品評價申報條件:
1. 產品必須在南京市行政區劃范圍內生產,或產品的關鍵部件、核心技術、注冊商標來自申請單位;
2. 產品的技術水平在同類產品中達到國際先進或處于國內領先,并符合如下條件之一的:
(1)突破國際國內關鍵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
(2)屬于自主研究和開發,擁有全部知識產權;
(3)對現有產品實現了工藝、結構、材料及性能等方面的根本性改進,擁有自主知識產權;
3. 產品具有獲得授權的有效發明專利,其權利人為申請單位且權益狀況明確;
4. 產品具有自主品牌,即申請單位擁有該產品注冊商標的所有權;
5. 產品質量可靠,符合國家及省市有關的產品質量標準要求和相關的生產、銷售規定及特定要求;
6. 產品具有潛在的經濟效益和較大的市場前景,能夠顯著降低生產成本或能替代進口;
7. 產品性能穩定,近兩年有一定數量的銷售。對于首次或首批生產的填補國內市場空白的新產品,不受銷售收入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