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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第一批創新產品評價申請開始,新申請條件和準備指南學習:
南京市創新產品評價申請時間:2020年10月13日
南京市創新產品評價申請原則上只受理以下2種類型的申請單位:
1.“南京市八大產業鏈龍頭企業培育庫名單”企業(不包括“新醫藥與生命健康”類)。
2.市科技局推薦的重點新研機構及其孵化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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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創新產品評價申請產品基本條件及所需材料
(一)申請產品基本條件
1.產品必須在南京市行政區劃范圍內生產,或產品的關鍵部件、核心技術、注冊商標來自申請單位;
2.產品的技術水平在同類產品中達到國際先進或處于國內領先,并符合如下條件之一的:
(1)突破國際國內關鍵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
(2)屬于自主研究和開發,擁有全部知識產權;
(3)對現有產品實現了工藝、結構、材料及性能等方面的根本性改進,擁有自主知識產權。
3.產品具有獲得授權的有效發明專利,其權利人為申請單位且權益狀況明確;
4.產品具有自主品牌,即申請單位擁有該產品注冊商標的所有權;
5.產品質量可靠,符合國家及省市有關的產品質量標準要求和相關的生產、銷售規定及特定要求;
6.產品具有潛在的經濟效益和較大的市場前景,能夠顯著降低生產成本或能替代進口;
7.產品性能穩定,近兩年有一定數量的銷售。對于首次或首批生產的填補國內市場空白的新產品,不受銷售收入的限制。
(二)所需材料
一、必備材料
(一)按要求填寫的“南京市創新產品評價申請書”(見下表)
(二)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復印件)
(三)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承諾書(原件)
(四)申請單位必須提交的證明材料:
1.產品或其核心技術發明專利證書(復印件),以及與該產品的相關性說明(凡屬于聯合申請或多個單位共同享有知識產權的,必須提交與產品技術歸屬及權限有關的技術轉讓、技術許可、授權、合作生產、合作開發的合同或協議);
2.國家及省市對該類產品有生產、銷售相關規定及特定要求的,應當提供產品符合規定及要求的證明文件(復印件)(如計量器具、壓力容器、郵電通信等國家有特殊行業管理要求的新產品,申請時必須附行業規定的許可生產、銷售或注冊、認證的必備文件);
3.具有資質的第三方權威檢測認證機構出具的檢驗(測試)報告、評估報告或者相關證書(復印件);
4.由依法成立的查新單位出具的產品創新性查詢報告(查新報告)(復印件);
5.經會計師事務所審核過的2019年度財務審計報告、產品專項審計報告(復印件);
6.近兩年產品有效購貨合同或技術委托開發合同及稅務機打發票聯(復印件);
二、輔助材料(對申請書和必備材料未充分說明的情況作進一步說明,有利于了解情況,申請單位可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自行選擇提交),一般包括:
1.鑒定證書或其他相當的技術證明材料(復印件);
2.用戶使用(試用)報告、行業協會等第三方出具的成果評價意見或技術論證報告等(復印件);
3.產品出口證明(復印件);
4.專精特新企業、獨角獸企業、培育獨角獸企業、瞪羚企業、創新型領軍企業、新型研發機構及其孵化引進企業證明材料(復印件)。
南京市創新產品評價申請要求:
1.原則上每家申請單位只能申請1個產品。各板塊工信主管部門要按照《辦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嚴格要做好區級形式審查和信用審查,凡不符合申請條件、材料不符合要求、缺少證明要件的不得推薦上報。
2.鼓勵各板塊創新形式擇優遴選推薦上報。各板塊可將形式審查通過的產品直報市創新產品推廣辦公室,同時也鼓勵申請主體較多的板塊,通過評審、路演、競賽等方式,從中擇優推薦報送市創新產品推廣辦公室,在全市范圍內營造支持創新產品推廣應用的濃厚氛圍。
3.鼓勵各板塊設立區級創新產品目錄。鼓勵各板塊借助此次申請機會,在區級層面擴大申請范圍,設立區級創新產品目錄,與區發改、財政等部門探索開展區級創新產品的推廣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