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行業資訊
申報時間:網上審核和現場核查9月4號前;8月16號前發送郵箱,以便開通“企業云”賬號及權限
申報問答:198 5510 8681
申報要求
(一)中國聲谷創新發展若干政策項目資金由省市財政共同承擔,與省市其他政策按照不重復獎補原則執行。其中,申請“首批次、首臺(套)產品示范應用獎補項目”的企業,不再享受《合肥市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合辦〔2021〕8號)中同類條款支持。
(二)企業網上申報務必做到數據準確、資料齊全、命名規范、掃描清晰、紙張方向正確、按順序排列文件。需出具投資總額專項審計報告的項目,在審計報告中采用資總額專項審計報告相關表格(附件2)列明相關投資額。對未做到上述要求的企業(項目),請縣區經信部門及時退回要求整改。
(三)企業在縣區經信部門審核通過后需提交紙質申報材料一式一份(扉頁加蓋公章,整本材料加蓋騎縫章;編目錄、頁碼,膠裝;書脊印申報類別名稱及企業名稱,申報類別以省經信廳通知文件中《支持中國聲谷創新發展若干政策申報指南》中的類別為準),由縣區經信部門報送推薦文件時一并送至市經信局軟件服務業處。
(四)請縣區經信部門在受理申報項目時同步開展現場核查工作,填寫登記表(附件3),對申報項目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五)市經信局將組織第三方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對存在弄虛做假行為的企業,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同時,所在縣區的全部項目退回重新審核后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