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行業資訊
安徽省農機購置補貼機具主要是為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以下簡稱“購機者”),其中農業生產經營組 織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業企 業和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購機者年度內可申請補貼機具臺數,由各縣結合當地補 貼資金規模和農業生產實際等綜合情況自行確定。農機購置 補貼政策應做到普惠共享,對超過規定上限的,購機者要主 動提出申請,提交縣級農業農村、財政部門研究確定。
安徽省農機購置補貼機具問題咨詢:0551-65300518 或直接聯系 198 5510 8681
安徽省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內容:
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實行定額補貼。
補貼品目各檔次補貼標準按照《安徽省 2021 -2023 年農機購 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 執行,具體另行通知。各地要加 強宣傳,引導購機者根據各檔次的補貼定額自主議價,不再 對外公布具體產品的補貼額。
在確保資金供需緊平衡的基礎上,我省將圍繞糧食生產薄弱環節、丘陵山區特色產業發展急需機具以及智能、復式、 高端農機產品的推廣應用,選擇水稻插(拋) 秧機等不超過 10 個品目的產品提高補貼額,其補貼額測算比例可提高至 35%,其中,通用類機具的補貼額可高于相應檔次中央財政資 金最高補貼額,增長幅度控制在 20%以內,具體報農業農村部備案后實施。
2021 年起,對區域內保有量明顯過多、技術相對落后的 輪式拖拉機等機具品目或檔次降低補貼標準,確保到 2023 年 將其補貼機具補貼額測算比例降低至 15%及以下,具體報農 業農村部備案后實施。
在政策實施過程中發現具體產品或檔次的中央財政資金 實際補貼比例超過 50%的,市、縣應及時組織調查,對有違 規情節的,按相關規定處理; 對無違規情節的補貼申請,可 按原規定兌付補貼資金。發現異常情形應組織研究并及時上 報。省農業農村廳將組織對相關產品及其所屬檔次補貼額進行評估,并視情況對補貼額進行調整和向社會公布。
安徽省 年度 縣(市、區、場) 享受農機購置補貼的購機者信息
序 號 |
購機者 |
補貼機具 |
補貼資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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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鄉 (鎮) |
所在村 組 |
購機者 姓名 |
機具 品目 |
生產廠家 |
產品名稱 |
購買機型 |
經銷商 |
購買數量 (臺) |
單臺銷售 價格(元) |
單臺補貼額 (元) |
總補貼 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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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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