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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將為大家具體介紹關于黃山市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備案認定補貼獎勵以及申報程序條件等內容,有需要的企業單位請提前做好準備!具體也可以免費咨詢小編問您解答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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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山市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備案認定補貼獎勵
對獲國家、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的,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30萬元獎勵。對獲國家、省級眾創空間備案的,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50 萬元、20 萬元獎勵。
對已有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依據入駐小微企業數、創客數、孵化畢業企業數、融資數、稅收貢獻度等績效情況,擇優分別給予10-100萬元獎勵,獎補資金用于創業服務體系和能力建設。
黃山市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備案認定申報程序
1.申報機構向所在地市級科技部門提出申請;
2.市級科技部門負責對相關責任主體進行信用核查,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并實地核查,評審結果對外公示,并書面推薦到省科技廳;
3.省科技廳負責對推薦的申報材料及其信用記錄進行復核和抽查,經研究并公示無異議后,以省科技廳文件形式認定(備案)為省級孵化器(眾創空間)。
省科技廳對省級孵化器和眾創空間資格每三年進行復審,復審工作按上述認定備案條件和程序進行;復審不合格的取消省級孵化器、眾創空間資格。
省級孵化器、眾創空間按照國家、省政策和文件規定享受相關優惠政策。
省科技廳依據相關要求對孵化器、眾創空間進行規范統計,省級孵化器、眾創空間應按要求及時提供真實完整的統計數據。
省級孵化器、眾創空間發生名稱變更或運營主體、面積范圍、場地位置等認定條件發生變化的,需在3個月內向所在地市級科技部門報告,經市級科技部門審核并實地核查后,符合本辦法要求的,向省科技廳報備;不符合本辦法要求的,向省科技廳提出取消資格建議。
各級地方政府、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機構及其相關部門應在孵化器、眾創空間發展規劃、用地、財政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省科技廳對運行高效、發展良好的省級孵化器、眾創空間,優先推薦申報國家級孵化器、眾創空間。
黃山市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備案認定條件
申請省級綜合孵化器應具備以下條件:
1.孵化器發展方向明確,具備完善的運營管理體系和孵化服務機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相關運營主體及法人社會信用記錄良好。機構在安徽省境內實際注冊并運營滿2年,且報送上一年度真實完整的統計數據;
2.孵化場地集中,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場地面積不低于6000平方米,其中在孵企業可使用面積(含公共服務面積)占75%以上;
3.孵化器配備自有種子資金或合作的孵化資金規模不低于300萬元人民幣,獲得投融資的在孵企業占比不低于10%,且資金使用案例不少于1個;
4.孵化器擁有職業化的服務隊伍,專業孵化服務人員(指具有創業、投融資、企業管理等經驗或經過創業服務相關培訓的孵化器專職工作人員)占機構總人數80%以上,每10家在孵企業至少配備1名專業孵化服務人員和1名創業導師(指接受孵化器聘任,能對創業企業、創業者提供專業化、實踐性輔導服務的企業家、投資專家、管理咨詢專家、技術咨詢專家等);
5.孵化器在孵企業中已申請專利的企業占在孵企業總數比例不低于30%,或擁有有效知識產權的在孵企業占比不低于20%;
6.孵化器在孵企業不少于30家,且每千平方米(實際使用)平均在孵企業不少于2家;
7.孵化器累計畢業企業不少于5家。
申請省級專業孵化器應具備以下條件:
1.須達到第七條前5項條件;
2.在同一產業領域從事研發、生產的企業占在孵企業總數的75%以上;
3.擁有可自主支配的公共服務平臺,能夠提供研究開發、檢驗檢測、小試中試等專業技術服務;
4.在孵企業應不少于15家,且每千平方米(實際使用)平均在孵企業不少于1家;
5.累計畢業企業應達到3家以上。
第九條 本辦法中孵化器在孵企業是指具備以下條件的被孵化企業:
1.主要從事新技術、新產品的研發、生產和服務,并滿足科技型中小企業相關要求;
2.企業注冊地和主要研發、辦公場所須在本孵化器場地內,入駐時成立時間不超過24個月;
3.孵化時限原則上不超過48個月。技術領域為生物醫藥、現代農業、集成電路的企業,孵化時限不超過60個月。
省級眾創空間備案條件
申請省級備案眾創空間,應具備以下條件:
1.設立專門運營管理機構,具有安徽省內注冊獨立法人資格,相關運營主體及法人社會信用記錄良好,成立并實際運營18個月以上;
2.擁有可自主支配的服務場地(屬租賃場地的,應保證從申請備案時有3年以上有效租期),場地面積不低于500平方米的,或提供創業工位不少于30個;同時具有能夠為創業者使用的公共接待、項目展示、會議洽談、專業設備等公共服務場地;提供創業工位和公共服務場地面積不低于眾創空間總面積的75%;
3.入駐創業團隊和企業總數不低于15家,且入駐創業團隊每年注冊成為新企業數不低于5家;
4.擁有職業化的服務隊伍,須有3名以上專業孵化服務人員(指具有創業、投融資、企業管理等經驗或經過創業服務相關培訓的眾創空間專職工作人員)、3名以上創業導師(指接受眾創空間聘任,能對創業企業、創業者提供專業化、實踐性輔導服務的企業家、投資專家、管理咨詢專家等),形成規范化服務流程;
5.每年開展的創業沙龍、路演、創業大賽、創業教育培訓等活動不少于10場次。
服務對象及時限應滿足下列要求:
1.眾創空間主要服務于大眾創新創業者,其中主要包括以技術創新、商業模式創新為特征的創業團隊、初創企業或從事軟件開發、硬件研發、創意設計的創客群體及其他群體;
2.創業團隊主要研發、辦公場所,企業注冊地和主要研發、辦公場所均須在本眾創空間場地內;
3.企業入駐時成立時間不超過24個月,創業團隊和企業孵化時限原則上不超過2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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