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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資訊
以下將為大家具體介紹關于蕪湖市政府質量獎申報時間、申報獎勵資助及申報條件程序內容,最高獎補60萬!需要咨詢申報的企業單位請提前做好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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蕪湖市政府質量獎申報時間
市政府質量獎每兩年評審1次, 每次授獎總數不超過8家企業。
蕪湖市政府質量獎申報獎勵資助
獲得市政府質量獎稱號的企業,由市政府頒發證書和獎杯,并對獲獎企業予以60萬元的獎勵。
對獲得中國質量獎、安徽省人民政府質量獎、蕪湖市政府質量獎的組織分別給予 150 萬元、60 萬元、60 萬元一次性獎勵
蕪湖市政府質量獎申報條件
企業申報市政府質量獎,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合法注冊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滿3年;
(二)建立并實施卓越績效等先進管理制度,質量管理體系健全;
(三)具有卓越的經營業績和社會貢獻,經營規模、實現稅收、利潤率、總資產貢獻率等在上年度位居市內同行業前列;
(四)在質量水平、創新能力、品牌影響力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績并達到國內先進水平,具有良好的誠信記錄和社會聲譽;
(五)獲得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或市級以上行業主管部門推薦。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其政府質量獎的申請:
(一)不符合國家節能、環保等產業發展政策的;
(二)未取得法律、法規規定的相應資質的;
(三)近3年內發生重大質量和安全生產事故(事故等級按行業規定界定),或存在重大有效投訴的;
(四)近3年內存在嚴重質量問題的;
(五)近3年內企業存在嚴重環境違法行為的;
(六)近3年內發生虧損的;
(七)近3年內存在失信行為記錄的;
(八)近3年內存在涉稅違法違規行為的;
(九)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的。
蕪湖市政府質量獎申報程序
市政府質量獎的主要評審程序包括:申報企業資格審核、專家評審組進行材料和現場評審、評審委員會審議提出候選名單、擬獎勵名單公示、市質量工作聯席會議領導小組審核后報市政府批準、公布。
市政府質量獎評審前,由市質量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通過網站或相關媒體,公布本年度市政府質量獎的申報事宜。
企業申報市政府質量獎時,應如實填寫《蕪湖市政府質量獎申報表》,按照評審標準進行自我評價并提交自評報告,同時提供有關證實性材料;經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或市級以上行業主管部門簽署推薦意見后,在規定時限內報市質量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受理。市質量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對申報企業進行資格審查,提出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名單。
通過資格審核的企業,由專家評審組對其申報材料進行評審,對照評審細則逐條評分,形成材料評審報告;
通過材料評審的企業,由專家評審組進行現場評審,形成現場評審報告。
專家評審組綜合材料和現場評審進行排序后,報評審委員會審議。
評審委員會提出市政府質量獎獲獎企業擬獎勵名單,并在網站上公示。
經公示通過的擬獎勵企業名單,報市政府批準、公布。
蕪湖市政府質量獎評審標準及方法
市政府質量獎評審標準采用《卓越績效評價準則》(GB/T19580)和《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實施指南》(GB/T19579)的最新版本。評審內容包括:“領導”、“戰略”、“顧客與市場”、“資源”、“過程管理”、“測量、分析與改進”、“經營結果”等7個部分,總分為1000分。
獲得市政府質量獎的企業,評審得分不得低于600分。
根據質量管理理論及其實踐的發展,市質量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應適時修訂市政府質量獎的管理辦法、評審標準、評審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