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行業資訊
以下將為大家帶來關于合肥市省申報時間和認定條件要求等內容,想要具體了解說明的企業單位可以看看,今年關于工程研究中心組建、驗收比較緊急!需要具體咨詢或者申報可以免費咨詢以下專門熱線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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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省工程研究中心組建
1.申報范圍和申報條件參照省發改委通知(附件1),并符合《安徽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辦法》(附件2)有關要求。
2.編制申報組建方案材料要求:(1)申報書封面須注明申報事項:“2022年安徽省工程研究中心組建方案”;(2)申報書封面之后第一頁須為安徽省工程研究中心申報數據表加蓋申報單位公章、第二頁需為真實性承諾書加蓋申報單位公章。
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申報驗收
1.驗收對象和驗收通過條件詳見省發改委通知。
2.編制驗收材料要求:(1)申報書封面須注明申報事項,如“2022年安徽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驗收報告”“2022年國家地方聯合工程研究中心驗收報告”等;(2)參加驗收的單位申報書封面后第一頁請附上真實性承諾書加蓋申報單位公章。
合肥市省工程研究中心申報時間
1.請縣(市)區發改委、開發區經貿局進行初審,于6月22日下班前,將上報文件(1份)、組建方案或驗收報告(一式2份)紙質版報送至市發改委創新和高技術處,縣區上報文需要附上申報組建、申報驗收匯總表。電子版同步發送。
2.未參加驗收的,縣(市)區發改委、開發區經貿局須在上報文件中說明原因;無故不參加驗收的國地聯合、安徽省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實驗室視同不合格。
合肥市省工程研究中心申報條件要求
擬申請組建省工程研究中心的實施主體單位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符合主管部門發布的省工程研究中心建設領域及相關要求;
(二)具有一批有待工程化開發、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良好市場前景、處于省內領先水平的重大科技成果;
(三)具有本省一流水平的研究開發和技術集成能力及相應的人才隊伍;
(四)具有以市場為導向,將重大科技成果向規模生產轉化的工程化研究驗證環境和能力;
(五)具有通過市場機制實現技術轉移和擴散,促進科技成果產業化,形成良性循環的自我發展能力;
(六)具有完善的人才激勵、成果轉化激勵和知識產權運營等管理制度;
(七)未因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被司法、行政機關依法列為聯合懲戒對象名單;
對皖北地區技術水平突出、成長前景好、帶動效果強的產業,可適當放寬條件。
合肥市省工程研究中心申報獎補支持
第二十八條 對組建期滿通過驗收評估的省工程研究中心,給予資金補助,主要用于基礎設施和試驗平臺建設、研發設備采購、人才培養和引進。對皖北地區符合條件的省工程研究中心,補助資金上浮20%。補助資金實行專項管理、專款專用。
第二十九條 強化評價結果的運用。對評價優秀的,優先推薦申報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產業創新中心等國家級創新平臺,并給予資金獎勵,主要用于對技術研發和成果轉化作出重大貢獻的個人和團隊的激勵。連續兩次評價優秀的,獎勵資金上浮20%。
第三十條 支持省工程研究中心創新管理體制和運營機制,自主決策孵化企業投資,自主設立的科技項目視同省科技計劃項目,符合條件的重點引進人才團隊納入“江淮英才計劃”。
第三十一條 各設區市結合省工程研究中心建設運行需求,在資金、土地、科研、人才等方面給予保障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