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行業資訊
滁州市旅游業發展獎勵辦法已出!申報成功好處多多!最高獎補300萬,快來了解申報詳情吧!政策指導專員在線解答,歡迎咨詢。
滁州市政策免費指導電話:158 5515 5532(可加v),0551-65300518
一、支持旅游品牌創建提升
?旅行社品牌獎。
1.新評定為全省“十強”旅行社的,給予一次性10萬元的獎勵。
2.對新評定的省5A級、4A級、3A級服務質量誠信旅行社,分別給予一次性3萬元、2萬元、1萬元的獎勵。
?旅游景區品牌獎。
對新評定為國家5A級、4A級、3A級景區的,分別獎勵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按《滁州市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若干政策》執行)
?旅游飯店品牌獎。
對新評定為國家五星級、四星級、三星級旅游飯店的,分別獎勵50萬元、20萬元、10萬元。(新評定為國家五星級、四星級旅游飯店的,按《滁州市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若干政策》執行)
?旅游新業態品牌獎。
對新評定為國家級、省級旅游度假區的,分別獎勵50萬元、20萬元。對新評定為中醫藥健康旅游基地、研學旅行基地、旅游服務質量標桿單位,國家級、省級分別獎勵30萬元、10萬元。對新評定為省文化旅游名縣、特色旅游名鎮、特色旅游村、省級休閑旅游示范點的,分別獎勵30萬元、20萬元、10萬元、10萬元。根據上級主管部門要求,對新增的新業態品牌,同步納入獎補范圍。(新評定為國家級、省級旅游度假區、中醫藥健康基地,按《滁州市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若干政策》執行)
?市級特色品牌獎。
對新評定為市級工業旅游示范基地、旅游研學基地、旅游服務質量示范單位的分別獎勵20萬元;對新評定的精品皖東農家樂、皖東農家樂的單位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對評定為精品皖東民宿、皖東民宿的單位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對新評定為市級房車營地的,獎勵20萬元;對評定為市級休閑旅游示范點的獎勵5萬元。
上述獎勵評定當年兌現50%,通過評定性復核后兌現50%。晉級的實行差額獎勵。
?旅游商品品牌獎。
對獲得金獎、銀獎、銅獎榮譽的旅游商品,國家級分別獎勵10萬元、8萬元、5萬元,省級分別獎勵5萬元、3萬元、2萬元,市級分別獎勵3萬元、2萬元、1萬元。獲獎商品須為縣級及以上旅游商品生產示范企業研發生產的商品;同一種商品在同一年度內獲得2個及以上榮譽表彰的,只按其中1項最高級別獎勵。
二、鼓勵旅游人才培養
對獲得旅游服務技能賽事金、銀、銅獎的人員給予獎勵,其中,國家級分別獎勵10萬元、8萬元、6萬元,省級分別獎勵5萬元、4萬元、3萬元,市級分別獎勵3萬元、2萬元、1萬元。對獲評國家級、省級、市級金牌導游員稱號的導游,分別獎勵5萬元、3萬元、2萬元;對取得特級、高級、中級導游資格的導游,分別獎勵5萬元、3萬元、1萬元;對取得小語種導游、英語導游資格的導游,分別獎勵3萬元、1萬元。此項獎勵分兩年兌現;對同一賽事獲得多項表彰的,按最高項目獎勵。
三、支持旅游項目建設
?重大項目建設。
對列入全省旅游項目庫且3年內累計投資達10億元及以上的文旅類重大項目,按省級政策給予項目投資單位獎勵。其中:累計投資10億元(含)—30億元的,獎勵100萬元;30億元(含)—50億元的,獎勵200萬元;50億元及以上的獎勵300萬元。項目投產后,先兌現30%獎勵資金;項目達產后,再兌現70%獎勵資金。
?項目貸款貼息。
對本地區旅游業發展具有示范帶動作用的文旅項目,給予貸款貼息支持。貼息資金補貼率不超過人民幣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一半,貼息期限不超過2年。單個項目貼息額度不超過30萬元,全市年度貼息資金總額不超過150萬元。
?公共服務建設
1、旅游標識系統建設。對政府性投入,按照全市統一標準或行業規范標準新建的旅游標識系統,經驗收合格的,按實際投資總額的30%給予獎補。
2、旅游廁所建設。對新建、改建并按國家標準評定質量等級的旅游廁所項目,按3A級5萬元、2A級2萬元、1A級1萬元標準,給予一次性獎補。晉級的,實行差額獎勵。
3、智慧景區建設。對3A級及以上旅游景區的智慧景區建設項目,經驗收合格的,按實際投資總額的20%一次性給予獎補,單個項目獎補最高不超過10萬元。
四、強化旅游發展績效
?旅游客源招徠獎勵。
對從滁州市行政區域外(以下簡稱市外)單次招徠地接30人以上的旅游團隊,在市內住宿1晚以上,且游覽3A級以上收費景區或在星級飯店、星級農家樂住宿的,實行地接獎勵。其中,全年累計地接人數1000-2000人的,按40元/人獎勵;2001-5000人的,按60元/人獎勵;5001人及以上的,按80元/人獎勵。(按《滁州市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若干政策》執行)
?旅游專列獎勵。
對以專列形式,組織市外500人以上旅游團隊來滁旅游,在市內住宿1晚以上,且游覽3A級以上收費景區或在星級飯店、星級農家樂住宿的,除一次性獎勵3萬元外,另按前款“旅游客源招徠獎勵”納入地接計算。該獎勵資金每季度審核兌現一次。
?旅游車隊綜合服務質量獎勵。
對經市文旅局考核,全年成績突出的本市旅游車隊,每年評出3名,各獎勵2萬元。
?旅游文化活動獎。
支持各縣市區、景區開展節慶、民俗等各類文化旅游活動,按照活動規模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10萬元。
以上獎補資金納入市、縣兩級財政年度預算,實行總額控制。
其中,屬于市屬項目單位(指市屬旅游事業單位和企業,下同)的,所有獎補資金由市級旅游發展資金按100%承擔;其他獎補資金由市、縣兩級旅游發展資金共同承擔,分別按市級40%、縣級60%比例兌付。
市文化旅游局會同市財政局要嚴格申報程序,加強審核評估,強化部門會商會簽,避免多頭重復享受,做到簡便快捷、公開透明、規范高效,所有項目申報工作最遲于當年10月底前完成。要加快資金撥付,加強資金監管,加大審計監督力度。對弄虛作假騙取的獎補資金,一經發現全部予以收回,并按照有關規定對責任單位、申報單位及相關責任人給予嚴肅處理。
本政策由市文化旅游局負責解釋,自2020年1月1日起執行,原《關于印發<滁州市旅游業發展獎勵辦法>的通知》(滁旅字〔2016〕95號)廢止。
滁州市旅游業發展的申報內容還有很多,看完之后還想了解更多滁州市項目申報內容,歡迎致電咨詢小編為您解答。
滁州市政策免費指導電話:158 5515 5532(可加v),0551-6530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