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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首次進入權威機構發布的國內外數字經濟百強、全國軟件百強、全國互聯網百強、全國電子信息百強、全國區塊鏈百強的企業,一次性獎勵200萬元”“上述獎勵資金,由市、區各承擔50%”。今日分享武漢市鼓勵數字經濟企業“拔尖”有關獎勵政策,看完之后有任何不明白的地方歡迎致電咨詢。
政策咨詢熱線:19855108681(v同)
武漢市數字經濟企業“拔尖”獎勵支持對象和遵循原則
(一)支持對象
獎勵政策的支持對象為在我市依法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財務會計制度健全、依法納稅的數字經濟相關領域企業。企業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和質量事故,企業和企業法人未被列入失信黑名單。
(二)遵循原則
獎勵政策遵循“免申即享”的原則,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獎勵資金預算編制、企業審核、資金撥付、績效評價等工作,企業無需提交申報材料。獲得資金支持的企業,應實行專賬管理,將獎勵資金用于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并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和審計。
武漢市數字經濟企業“拔尖”獎勵條件和獎勵標準
(一)獎勵條件
1. 企業首次進入以下榜單:國內外數字經濟百強——國家部委或其相關司局、直屬單位發布的,或以國家部委為業務主管單位的全國性行業協會/聯合會發布的,反映企業規模或綜合實力的數字經濟百強榜單;各榜單視為同一榜單;
全國軟件百強——工業和信息化部每年發布的“軟件業務收入前百家”和中國電子信息行業聯合會每年發布的“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競爭力百強”;兩個榜單視為同一榜單;全國互聯網百強——中國互聯網協會每年發布的“互聯網綜合實力前百家”;
全國電子信息百強——中國電子信息行業聯合會每年發布的“電子信息競爭力前百家”。
(全國區塊鏈百強獎勵按照《市經信局落實武漢市加快區塊鏈技術和產業創新發展有關獎勵政策的實施細則》(武經信規〔2022〕5 號)的各項規定執行。)
2. 在政策生效以前,企業曾經進入過同一榜單的不屬于首次進入,不符合獎勵條件。
3. 榜單名稱發生變化的,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確認是否為同一榜單,存在歧義時以榜單發布單位相關正式證明材料為準。
(二)獎勵標準
對首次進入上述榜單的企業,給予100 萬元一次性市級資金獎勵。
武漢市數字經濟企業“拔尖”獎勵實施流程
(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依據上述榜單,對符合獎勵條件的企業是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是否存在安全質量事故、企業和企業法人是否列入失信黑名單進行核查,并向有關單位進行項目查重。
(二)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根據核查和查重結果提出擬獎勵企業和獎勵金額并對外公示,公示時間為5 個工作日。
(三)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按照相關程序研究審議后,將獎勵資金直接撥付至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