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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設立條件有哪些?申報時間是什么時候?本文整理了相關內容,大家了解一下,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歡迎致電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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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設立程序
新設基地按照單位自主申報,所在市州(含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下同)人社部門核實推薦,省人社廳核查設立的程序開展(中央在鄂單位、省直有關部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通過市州人社部門進行申報)。
(一)申報單位按要求填寫《新設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備案申請表》(附件1,以下簡稱“《申請表》”),由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將《申請表》及相關佐證材料一式兩份報送至各市州人社局。
佐證材料指符合基本條件及推薦條件的證明。申請表中下列事項必須提供佐證材料:企業資質、可擔任合作導師的全職科研人員社保證明、經營業績、評價評級、承擔項目、獲獎情況、科研創新成果、與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合作意向證明、為博士后提供的科研保障及薪酬待遇等。
(二)市州人社局對申報單位進行考察核實,在其《申報表》中簽署意見,并填寫《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新設立申報單位推薦匯總表》(附件2),加蓋單位公章后連同申報及佐證材料(一式一份,紙質版寄送、電子版及掃描件發送郵箱)一并報送至省人社廳。如有單位因國家及省戰略性需求等特殊原因需及時設立基地,可單獨報送。市州人社部門要認真把握基地設立條件,規范申報工作程序,壓實核實推薦責任,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確保獲得推薦的申報單位符合設立條件、材料真實準確。
(三)省人社廳根據各市州報送的名單核查有關單位申請材料,對符合新設基地條件的申報單位進行備案設立并公布,對不符合新設基地條件或真實性、準確性存在問題的申請單位,不予備案并一次性告知。
各市州報送截止日期為2022年10月31日。
湖北省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設立條件
各類企業、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及其他從事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的事業單位等申請設立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應當具備以下全部基本條件并符合至少2項推薦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經營或運行狀況良好。
2.具有專門的研究與開發機構。
3.擁有高水平的研究隊伍,有具備高級職稱或相應水平、可擔任博士后合作導師的本單位全職科研人員。
4.能為博士后研究人員提供較好的科研條件和必要的生活條件,確保博士后研究人員享受本單位職工同等待遇,薪酬不低于同等資歷職工,且不低于國家博士后當年日常經費資助標準。
5.有明確的博士后招收計劃和具有創新性的博士后科研項目,有與博士后科研流動站聯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員的合作意向。
6.能夠配備熟悉博士后政策的專職管理服務人員。
(二)推薦條件
1.建有省級以上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科技資源共享服務平臺、高端智庫等科研創新平臺。
2.屬于支撐經濟社會發展的戰略性、基礎性和先導性產業,處于行業領先地位或在“卡脖子”關鍵核心技術領域有突出表現并獲得省級以上有關部門認定(如近5年榮獲省級以上科技獎勵、經有關部門認定為省級以上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省級以上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等)。
3.上年度營業收入在1億元以上的省級以上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
市級以上高新技術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和留學人員創業園區等申請新設園區類基地,須有3家以上轄區范圍內企事業單位聯合申請。聯合申請的企事業單位須全部符合基本條件,且其中2家以上單位分別符合至少1項推薦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