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外省資訊
以下是江蘇省南京市、蘇州市、無錫市、徐州市、常州市、南通市、連云港市、淮安市、鹽城市、揚州市、鎮江市、泰州市、宿遷市企業申報“星級上云企業”的申報獎勵補貼內容以及認定成為“星級上云企業”的條件和流程,想了解最及時的申報政策和認定標準,歡迎咨詢以下預留熱線了解。
政策解答指導熱線:15005600923
江蘇省12市星級上云企業申報補貼獎勵
1、“企業上云”項目獎補資金。包括省“企業上云”服務平臺上審批通過的“企業上云”項目補助資金和星級上云企業獎勵資金,以及其它“企業上云”項目補助資金。其中,2017年“企業上云”項目按照年化合同額的15%比例進行補助支持,由各地按照實際情況填報補助總額;五星級、四星級、三星級上云企業分別獎勵15萬元、10萬元、5萬元。
2、優秀云服務商獎勵資金。各地根據本地重點云服務商協同推進“企業上云”工作績效申報獎勵資金,申報額度不超過100萬元。
3、“企業上云”工作補助資金。各地根據組織“企業上云”工作相關宣貫、推廣、培訓工作情況,以及2018、2019年推進“企業上云”工作目標任務,申報工作補助資金。其中,設區市經信委申報額度不超過80萬元,昆山市、泰興市、沭陽縣經信委(局)申報額度不超過40萬元。
【以上獎補內容僅供參考,詳情可咨詢小編了解最新有效獎補政策】
江蘇省12市星級上云企業認定條件
1.基本條件。
企業在南京市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具備健全的財務管理機構和制度,信用良好、無違法記錄。
2.上云形式。
三星級上云企業應通過采購公有云服務(工業互聯網平臺)的形式上云;四星級和五星級上云企業可通過采購公有云服務(工業互聯網平臺)、自建私有云或以混合云等形式上云。
3.申報要求。
企業對照《江蘇省星級上云企業評定工作指南(版)》,可且只可申報三星級、四星級、五星級中的任意一類星級上云企業,其中:未被評定為星級上云企業的可申報三星級、四星級上云企業中的任意一類星級上云企業;已評定為三星級上云企業的,可再次申報四星級上云企業;申報五星級上云企業須已評定為四星級上云企業;已經評定為星級上云企業的不得重復申報同一等次及以下星級上云企業。
江蘇省12市星級上云企業申報流程
1.企業申報。
在江蘇省工業互聯網示范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填報申報信息,并嚴格按照星級上云企業申報要求如實在平臺上傳項目申報電子版材料。截止申報日期,由各區(開發區)工信部門根據本地星級上云企業創建工作安排進一步明確。
2.審核報送。
各區(開發區)工信部門依托江蘇省工業互聯網示范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組織項目初審和推薦,逾期不再受理。
3.星級評定。
三星級、四星級上云企業由市工信局組織評定,五星級上云企業由省工信廳組織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