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外省資訊
以下是關于蘇州市工業園區2022年江蘇省級加工貿易創新發展資金申報的支持內容、申報支持范圍、認定標準、申報時間、申報條件、申報流程、申報材料相應內容。如需政策解答指導歡迎咨詢以下熱線咨詢解答或了解代辦費用。
蘇州市發展資金政策解答指導熱線:15005600923
蘇州市工業園區2022年江蘇省級加工貿易創新發展資金支持內容
根據《江蘇省財政廳關于下達2022年商務發展專項資金(第三批)預算指標的通知》(蘇財工貿〔2022〕54號)、《江蘇省商務廳江蘇省財政廳關于做好2022年江蘇省商務發展專項資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蘇商財〔2022〕223號)的要求,將下達蘇州市本級外貿穩中提質因素法分配資金部分用于支持穩定發展和企業擴大進口。
蘇州市工業園區2022年江蘇省級加工貿易創新發展資金支持范圍
支持加工貿易重點企業穩定發展,鼓勵企業爭訂單、擴產量,對在蘇州外貿發展中有積極貢獻的企業加大扶持比例。鼓勵進口企業做大做強,對進口消費品和大宗商品企業給予支持。
政策資金適用于到2022年9月持續經營加工貿易業務的重點企業及進口企業,對企業生產線改造、設備投入、研發費用各按照實際發生金額不超過10%的比例給予獎勵;對企業產品運輸費用、防疫費用按照實際發生金額不超過30%的比例給予獎勵。
蘇州市工業園區2022年江蘇省級加工貿易創新發展資金標準和限額
支持進口企業做大做強。對進口消費品和大宗商品企業給予支持,對2022年1至9月進口消費品超過1000萬美元、5000萬美元、1億美元,或進口大宗商品(年進口額10億美元以上)增量超過1億美元、5億美元、10億美元的企業,分別給予不高于3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獎勵。
同一企業的資金獎勵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獎勵金額不超過財政資金安排的年度總額,如超過則按相應比例予以折算。
蘇州市工業園區2022年江蘇省級加工貿易創新發展資金項目實施時間
項目實施期間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
蘇州市工業園區2022年江蘇省級加工貿易創新發展資金申報條件
(一)項目申報企業(單位)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在蘇州市登記注冊。
2.近3年無嚴重失信行為。
3.按規定要求填報有關業務統計數據和信息,配合商務、財政、審計等部門做好財政資金的專項審計和績效評價。
4.申報項目必須符合申報指南(附件2)的具體要求。
(二)項目申報企業(單位)須對照申報指南規定的項目類別進行申報,同一企業同一項目不得重復申報。項目實施期間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
(三)對于已經獲得其他財政政策資金支持的同一筆投入和費用支出,本專項資金不重復給予支持。
蘇州市工業園區2022年江蘇省級加工貿易創新發展資金申報具體要求
(一)根據《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應用信用信息的暫行規定》(蘇財規〔2016〕10號)和《關于印發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應用信用信息實施意見的通知》(蘇財規〔2017〕5號)的規定,專項資金申報實行信用承諾制。申報單位按照專項資金管理的有關要求和誠實守信原則,對自身的信用狀況、申報材料的真實性、遵守專項資金管理等相關規定以及違約責任作出書面承諾并提交《財政專項資金項目申報信用承諾書》(附件4),承諾書須簽名、蓋章。
(二)相關市、區商務部門和財政部門要認真審核,嚴格把關。有關單據復印件應與原件核對,確保申報資料的一致性和真實性。各板塊要依托公共信用信息系統,對申報企業(單位)近三年的信用情況進行審核。對以虛報、冒領、偽造、關聯交易等手段騙取財政資金行為,一經查實,將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蘇州市工業園區2022年江蘇省級加工貿易創新發展資金申報流程
(一)園區系統申報:請企業通過園區企服中心官網—企業用戶登錄—業務征集平臺—關于做好2022年省級加工貿易激勵資金申報工作的通知—點擊報名進入填報并按照要求上傳相關附件。系統提交后即可遞交紙質材料,無需等審核。
(二)提交紙質材料:申報企業按申報指南(附件2,將有關項目申報材料編寫目錄(一式兩份)膠裝成冊,并每頁加蓋公章,封面需要有項目名稱及單位名稱,報送至園區企業發展服務中心服務大廳4號窗口(園區旺墩路168號市場大廈二樓)。注:紙質材料中必須從企服中心官網征集系統中打印申報材料索引頁,并且膠裝在申報材料中最后一頁,未按要求裝訂和打印索引頁的將不接收
(三)系統和紙質材料申報截止為2022年12月1日,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蘇州市工業園區2022年江蘇省級加工貿易創新發展資金申報材料清單
(一)申請企業需提供《財政專項資金項目申報信用承諾書》,承諾書須簽名、蓋章。
(二)申請企業需提供《2022年省級加工貿易創新發展資金申請表》(附表,紙質需蓋章)及電子檔。
(三)申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或三證合一后營業執照復印件。
(四)申請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字的資金申請文件,內容包括:企業基本情況、上年度及項目實施期內進出口情況(進口消費品和大宗商品企業需提供進口商品名稱及其進口情況)、穩定本市產業鏈、供應鏈的作用或助力蘇州擴大進口、提升進口能力方面的作用。并說明本企業近三年有無嚴重違法違規行為,有無拖欠應繳還的財政性資金等情況。
(五)申請企業的產品物流費用、防疫費用需要提供發票、付款及費用憑證,如是防疫物資的需提供合同及收貨單據;申請企業的生產線改造、設備投入申報需要提供年度審計報告、專項審計報告、相關發票和合同及付款、入賬憑證;申請企業的研發費用申報需要提供年度審計報告、研發費用專項審計報告、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申報表。
(六)進出口金額明細列表和報關單。
以上申報材料應當完整、清晰,如為復印件一律加蓋申請單位公章,紙質文檔和電子文檔保持一致。外文材料需提供翻譯件或作翻譯標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