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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2023年成都市中小企業服務體系項目補助的相關內容如下,今年成都市企業想申報政府補助的可咨詢小編了解更多即時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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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成都市中小企業服務體系項目補助申報對象
市經信局認定的成都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成都市小企業創業基地運營單位(以下簡稱平臺、基地運營單位)。
2023年成都市中小企業服務體系項目補助申報條件
申報對象應滿足下列條件:
(一)平臺2021年1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期間服務本地中小微企業數量滿足《成都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及小企業創業基地認定管理辦法》規定數量。
(二)基地中制造業園區、樓宇經濟園入駐本地中小微企業數量分別不少于35戶、50戶。
(三)運營單位2021年1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期間(票據開具時間)提升能力建設和開展服務活動的實際支出總金額40萬元(含稅)以上。
(四)2021年度按照要求已上報服務活動開展情況。
(五)近兩年運營單位正常生產經營,無嚴重不良信用記錄。
2023年成都市中小企業服務體系項目補助內容
運營單位提升服務中小企業能力支出和開展服務活動支出,提升服務能力包括購置(租用)儀器、設備、信息化改造等支出,經營場地租賃費用(基地除外)。
2023年成都市中小企業服務體系項目補助標準
按照運營單位提升服務能力和開展服務活動實際支出(不含稅金額)不超過30%的比例,最高給予200萬元補助。
2023年成都市中小企業服務體系項目補助申報資料
(一)運營單位申報資料
1.《成都市中小企業服務體系項目申報書》(附件1)。
2.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或多證合一證書)復印件。
3.運營機構基本情況(登錄“成都市中小微企業‘銀企院校’四方平臺,www.cdsme.com”填報,打印)。
4.稅務部門、人社部門出具的企業2021年繳稅、社保繳納證明,2021年企業財務三表。
5.《成都市中小企業服務體系項目申報匯總表》(平臺和基地運營單位分別填附件2-1、2-2)。
6.實際支出憑證明細表(附件3)。
7.平臺運營單位2021年1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期間服務本地中小企業名單(附件4);截至2021年12月底入駐基地中小企業名單(附件4)。
8.誠信申報承諾書(附件5)。
9.運營單位2021年度服務中小企業開展活動情況的報告。
10.運營單位2021年財務審計報告(含二維碼,此次無須上報,留待審計時備查)。
以上1—9項資料按順序裝訂成冊(膠裝)同時要求電子版。
(二)區(市)縣相關部門上報資料
1.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推薦文件。
2.《成都市中小企業服務體系項目申報匯總表》(附件2-1、2-2)。
3.運營單位申報資料。
2023年成都市中小企業服務體系項目補助申報程序
(一)平臺、基地運營單位向注冊地所在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二)區(市)縣初審、現場審核后,推薦上報市經信局。
(三)市經信局牽頭組織評審、審計、公示后,給予符合條件的運營單位資金補助。
2023年成都市中小企業服務體系項目補助申報其他事項
(一)國家、省中小專項資金或其他財政資金已惠及的項目、內容、票據不再重復給予補助,重復申報取消項目申報資格。
(二)申報補助的單張票據含稅金額≥1萬元(同一事項因額度原因連續發票除外),計算項目實際支出金額不含稅。
(三)票據支出必須有對應的公對公銀行匯款憑證記錄。
(四)運營單位計算年度服務企業和入駐企業數量時,必須是成都市域內注冊登記或納稅的中小微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