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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市新洲區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育項目申報有關內容如下,包含建設條件、建設目標、建設內容等,看完之后有任何不明白的地方歡迎致電咨詢。
政策咨詢熱線:18709834578(v同)
一、建設條件
在新洲區轄區范圍內登記注冊,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且生產基地位于本區范圍內的農業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及其它農業經營主體。原則上農業經營主體為縣級以上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含新招商引資企業), 示范農民合作社及示范家庭農場。
二、建設目標
扶持市場主體≥1個,不超過5個。
三、建設內容
項目建設應符合《湖北省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十四五”規劃》和《農業農村部 國家鄉村振興局綜合司關于印發<社會資本投資農業農村指引(2022年)>的通知》(農辦計財[2022]10號)要求。結合新洲區特色產業發展的短板弱項,聚焦特色種養殖業,特色農產品加工、智慧農業等鄉村發展、鄉村建設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創新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搭建多種形式的“三農”服務平臺,探索區域特色產業融合發展的新模式、新業態。
四、獎補標準
按照“自愿申報、自主建設、以獎代補、先建后補”的原則,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特色產業。獎補資金比例上限不超過項目總投資45%,其中單個農業企業財政獎補額度不超過200萬元,經營主體是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的,單個主體財政獎補額度不超過50萬元。已納入或已享受中央、省、市相關政策扶持范圍的項目不得重復獎補。
五、申報材料
1、提交《新洲區2022年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育項目申報書》(見附件1)。
2、項目實施方案(新洲區2022年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育項目實施方案(提綱)(見附件2)。
3、項目審核表(見附件3)
六、組織實施
(一)制定實施方案(2023年1月)。區農業農村局加強與區財政部門的溝通,結合本區產業發展短板弱項,制定項目實施方案,對獎補措施、申報驗收程序、資金管理等措施進一步細化。實施方案經局黨組會研究同意,及時向社會公示并報省農業農村廳備案,確保項目執行公開公平公正。
(二)項目申報(2023年2月)。由街鎮組織符合《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國家鄉村振興局綜合司關于印發<社會資本投資農業農村指引(2022年)>的通知》要求的業主,向區農業農村局提交項目申報資料,包括項目申報書、項目實施方案及項目審核表。
(三)項目評審(2023年2月)。區農業農村局組織專家(相關領域專業人員)成立項目評審小組,通過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評審、實地考察、現場答辯等方式,擇優確定擬實施主體,擬立項項目,并在政務網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納入本次項目資金支持對象。
(四)項目建設(2023年3月至5月)。項目實施主體根據確定的建設內容開始建設,農業農村局業務科室加強日常技術指導服務,督促業主加快項目施工進度,完善資料臺賬,確保項目順利完成。
(五)項目驗收(2023年6-7月)。項目完成后,實施主體向所在街鎮及區農業農村局提交書面驗收申請和項目績效自評報告,農業農村局組織專班(或第三方機構)對項目完成情況進行驗收。驗收合格項目及時開展項目工程造價審計,并將審計結果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依程序據實撥付補助資金。
(六)項目總結(2023年8月)。區農業農村局總結項目實施情況,撰寫項目建設總結和績效自評報告等,并于8月底前將相關績效自評結果等情況報省農業農村廳備案。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區農業農村局成立由分管領導任組長,局鄉村產業發展科牽頭,局監察室、計財科、發展規劃科、法規科和相關街鎮(處)等為成員的項目建設工作專班,局鄉村產業發展科具體負責項目的實施進度,日常技術指導,協調解決項目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等。
(二)加強資金管理。嚴格按照有關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使用項目資金,嚴禁擠占、挪用、套取專項資金,切實加強資金管理,確保專款專用。
(三)加強項目管理。項目實施主體要明確工作責任,扎實做好項目管理,確保項目建設任務完成,并發揮項目持續示范效應。要建立健全項目檔案,全面、真實、客觀地反映項目實施過程和效果。要建立資金管理制度,加強財務管理和項目形成的資產管理。
(四)加強績效考核。項目實施主體要總結經驗,充分發揮項目示范效應。實施過程中,要組織有關單位或委托第三方機構,對示范工作開展績效考評,評價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等指標,確保項目長期發揮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