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外省資訊
2023年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地方標準制修訂計劃項目申報有關內容如下,湖北省的企業單位可以了解一下,有什么疑問的地方歡迎致電咨詢。
政策咨詢熱線:18709834578(v同)
一、申報原則
以全省住房城鄉建設工作會議確定的工作作為項目推薦申報的方向,圍繞“好房子—好小區—好社區—好城區”建設,突出智慧城市、海綿城市、韌性城市、公園城市、城市數字公共基礎設施建設,智能建造、建設工程防災、城市體檢評估、人居環境建設和質量評價、城市歷史文化保護傳承與風貌塑造、歷史建筑保護利用、老舊小區改造、街區和公共設施配建、城市休閑慢行系統、房地產信息數據、物業服務等工作重點,推動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綠色、高質量發展。
申報項目應充分考慮我省歷史文化、自然資源、地理氣候等特征,以及省域特色產業發展、生態資源保護、歷史文化和自然遺產傳承的需要。國家重要戰略部署、省委省政府重大政策和專項規劃中提出的標準項目以及應急問題需要制定省級標準的,可即時申報、急重先行。
二、申報要求
申報項目由廳標準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廳標科處)負責具體工作,市州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主管部門征集、遴選后統一進行申報,相關大學和科研院所可直接向省廳提交標準立項申請。申報單位應有法人資格,起草單位不得少于兩個。擬申報的地方標準項目涉及多個行業的,申報單位應先與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溝通協調,并形成一致意見。
申報單位要做好項目的預研工作。擬制修訂地方標準項目不得與相關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重復或矛盾。要對項目的重要性、必要性、可行性進行科學論證、評估,對關鍵技術有充分的試驗驗證,對項目的符合性、協調性及可能造成的風險進行過充分論證,并已經撰寫完成標準草案。
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內容使用專利的,起草單位應與專利持有人溝通并取得同意。地方標準一經發布,視為專利持有人放棄因地方標準實施產生的知識產權主張。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立項:無標準草案或標準草案核心性技術要素不明確的;申報單位三年內項目按期完成率低于三分之二的;申報單位有 3 項及以上的已立項項目延期的;申報材料缺項或填寫不完整的。
三、申報材料
(一)《湖北省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申報表》(見附件);
(二)地方標準草案(應按照GB/T1.1—2020要求編寫);
(三)標準查新報告(可在“湖北省標準化綜合信息服務平臺”的“標準立項查新”中提出查新申請,或直接聯系省標準化與質量研究院免費查詢獲取,聯系信息見后文)。
以上材料均提交紙質版三份,并需提交電子版。2023年度的申報分為上下半年兩批,上半年批次接受材料截止時間為2023年3月31日,下半年批次接受材料截止時間為2023年8月31日,請報送至省住建廳標準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廳標科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