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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內、國外的高端知識產權服務機構落戶成都市可以申報資金補助啦!符合資助條件的經申報認定后按50萬元/家的標準一次性給予資助。那如何申報該項目呢?下面就隨小編一起來看下吧!有需要政策咨詢或申報代辦的機構歡迎聯系小編。
【小編咨詢熱線:15005600923<V同號>】
一、成都市國內外高端知識產權服務機構落戶成都項目申報主體
國內外高端知識產權服務機構(以下簡稱“國內外機構”)來我市投資設立的住所或經營場所在蓉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不含分支機構)(以下簡稱“成都機構”)。
二、成都市國內外高端知識產權服務機構落戶成都項目申報條件
(一)國內外機構屬于在成都市行政區域外依法注冊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不含分支機構),注冊時間5年以上(含5年)。
(二)國外高端知識產權服務機構(以下簡稱“國外機構”)擁有30名以上(含30名)知識產權專業工作人員;國內高端知識產權服務機構(以下簡稱“國內機構”)擁有30名以上(含30名)執業專利代理師。
(三)國內外機構上年度具有知識產權運營、專利無效、專利復審等業務成功案例10項以上(含10項);或上年度代理知識產權訴訟案件結案數量達20件以上(含20件);或上年度為3家以上(含3家)世界500強(或國內100強)企業提供知識產權業務服務。
(四)成都機構設立時間超過12個月(含12個月)。
(五)成都機構擁有連續執業超過12個月(含12個月)且當前在職的執業專利代理師不少于6名(含6名)。
(六)成都機構當前經營狀態正常,未被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管理名單,上年度為50家以上(含50家)企業、高等院校、科研單位提供商標、專利、地理標志等知識產權代理服務。
(七)成都機構上年度具有知識產權運營、專利無效、專利復審等業務成功案例2項以上(含2項);或上年度代理知識產權訴訟案件結案數量達4件以上(含4件);或上年度為1家以上(含1家)世界500強(或國內100強)企業提供知識產權業務服務。
三、成都市國內外高端知識產權服務機構落戶成都項目申報材料
項目申報單位登陸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知識產權局)(以下簡稱市局)“政務服務網廳”網站,完成注冊并通過審核后,在線填報《項目資助申報書》,同時按要求上傳以下材料:
(一)國內外機構的主體資格證明;
(二)國內外機構上年度具有知識產權運營、專利無效、專利復審等業務成功案例10項以上(含10項);或上年度代理知識產權訴訟案件結案數量達20件以上(含20件);或上年度為3家以上(含3家)世界500強或國內100強企業提供知識產權業務服務的證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知識產權運營合同、專利無效決定、專利復審決定、訴訟判決文書、調解文書、知識產權服務合同等);
(三)國內外機構及成都機構的知識產權專業人員(執業專利代理師等)名單及相關資格證明,其中,成都機構執業專利代理師資格證明包括個人身份證件(復印件)、專利代理師資格證(復印件)、當前在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代理管理系統中在成都機構連續執業超過12個月(含12個月)的證明(截屏復印件)、在成都機構近期連續繳納社保超過12個月(含12個月)的證明(復印件);
(四)成都機構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專利代理機構執業許可證(復印件)、當前在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代理管理系統中經營狀態正常的證明(截屏復印件);
(五)成都機構上年度為50家以上(含50家)企業、高等院校、科研單位提供商標、專利、地理標志等知識產權代理服務的證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知識產權代理服務合同等);
(六)成都機構上年度具有知識產權運營、專利無效、專利復審等業務成功案例2項以上(含2項);或上年度代理知識產權訴訟案件結案數量達4件以上(含4件);或上年度為1家以上(含1家)世界500強或國內100強企業提供知識產權業務服務的證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知識產權運營合同、專利無效決定、專利復審決定、訴訟判決文書、調解文書、知識產權服務合同等);
(七)其它必要的證明材料或情況說明。
所有申報材料應當不涉及國家秘密或商業秘密,經網上初審通過后,由申報單位自行下載,按順序裝訂成冊,一式一份,加蓋單位公章(含騎縫章),于5個工作日內報送至項目屬地區(市)縣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報送的紙質材料應與電子版內容一致。國外機構證明文件應當同時提供經翻譯單位蓋章確認的中文翻譯件。
四、成都市國內外高端知識產權服務機構落戶成都項目資助標準
對國內外高端知識產權服務機構來我市投資設立的住所或經營場所在蓉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不含分支機構),經審核符合資助條件的,按50萬元/家的標準一次性給予資助。
五、成都市國內外高端知識產權服務機構落戶成都項目申報其它事項
(一)按照《成都市知識產權資助項目管理辦法》,項目實行屬地管理。各區(市)縣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負責加強項目培育申報、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
(二)項目申報單位應加強專項資金績效管理,并接受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同一項目已享受各級財政同類型資金資助的,不再重復享受本資助政策。
(三)《成都市國內外高端知識產權服務機構落戶成都項目資助申報細則》施行后,此前有關規定與《成都市國內外高端知識產權服務機構落戶成都項目資助申報細則》不一致的,以《成都市國內外高端知識產權服務機構落戶成都項目資助申報細則》為準。
(四)《成都市國內外高端知識產權服務機構落戶成都項目資助申報細則》由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知識產權局)負責解釋。自2022年7月31日開始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