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行業資訊
蕪湖市正在開展2022年度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申報兌付工作,如果你在2022年度有境外展會及參展人員費用、境外產品認證、企業管理體系認證、境外商標注冊、境外專利申請等,那么此次就可以申報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哦。下面來詳細了解,有什么疑問,可以咨詢小編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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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報時間
書面材料申報時間為2月6日— 3月31 日,企業網上申報時間待商務部業務系統中小開資金管理平臺開通后進行。
二、 申報要求
1.符合條件企業按照屬地原則向當地商務部門提交書面申報材料,并將書面材料送達指定地點。企業申報要求詳見《實施意見》中附件《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項目申報指南》。
2.各縣市區商務部門會同財政部門要嚴格按照《實施意 見》規定的支持方向、項目標準、材料要求等進行評審,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項目可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審核。
3.各縣市區商務部門要認真做好政策宣講和解答工作,各縣市區(開發區)負責完成“財政涉企項目資金管理系統” 的信息錄入,確保符合條件的企業應補盡補,充分發揮中小開資金引導作用。
三、 兌付時間
各縣市區商務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對企業申報材料完成 審核后,要及時向社會公示,公示結束和完成相關程序后于 4月15日前將中小開資金兌付給相關企業,4月30日前向 市商務局、財政局上報資金兌付情況和資金清算報告,并對 2022年度中小開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績效評估,績效評估報告 上報市商務局、財政局。
附件:關于蕪湖市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管理的實施意見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徽省商務廳、安徽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做好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皖商辦貿管函〔2018〕101號)等文件精神,進一步規范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管理工作,充分發揮資金效益,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中小開資金預算管理
蕪湖市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以下簡稱“中小開資金”)是由市、縣財政部門從省級一般性轉移支付或均衡性轉移支付中統籌安排。市與縣(含省江北產業集中區)按照2:8比例分擔,市與四區(含開發區)按照4:6比例分擔,分別納入本級年度財政預算管理。
二、中小開資金支持對象、內容和金額
中小開資金用于支持我市上年度(指:上一年度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進出口額在6500萬美元以下的中小進出口企業(以下簡稱“企業”)中小開資金支持項目內容包括:境外展會及參展人員費用、境外產品認證、企業管理體系認證、境外商標注冊、境外專利申請(以下合稱“國際市場開拓項目”)。
對于符合上述中小開資金支持對象、內容且單個項目支出金額在1萬元以上(含1萬元)的項目予以支持,支持金額原則上不超過單個項目所需金額的70%,且企業單個項目資金支持的最高限額原則上分別為:境外展會及參展人員費用補貼項目最高支持金額原則上不超過40萬元,境外產品認證項目最高支持金額原則上不超過30萬元,企業管理體系認證項目最高支持金額原則上不超過10萬元,境外商標注冊項目最高支持金額原則上不超過10萬元,境外專利申請項目最高支持金額原則上不超過10萬元。單個企業累計支持金額原則上不超過100萬元。
三、項目資金申請
已進行資質注冊的企業可直接申報資金撥付申請。企業申報資金撥付申請時,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在商務部“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網絡管理系統”中小開資金網站上申請項目補助資金,要將相關內容填報要完整、準確(詳見《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項目申報指南》)。同時將申報書面材料(含《資金項目撥付申請表》)報送市、縣區(開發區)商務部門和縣區(開發區)財政部門。企業應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申請企業獲得補助資金后,應按國家相關規定進行財務處理,妥善保存有關申報材料、原始票據及相關憑證。依法接受財政、商務、審計等有關部門的檢查、審計。
新申報中小開資金的企業,首先要在商務部“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網絡管理系統”上登記注冊,并經市、縣區(開發區)商務部門審核同意后方可申報。
如需修改企業資質,需及時與市、縣區(開發區)商務部門聯系。
四、項目資金審核兌付
根據相關文件規定,我市中小開資金項目一律按屬地原則辦理,均由各縣區(開發區)商務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組織申報、審核和評審工作,并將補助企業、項目、金額等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審核可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審核,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保證符合條件的項目應補盡補。
各縣區(開發區)商務部門會同級財政部門于每年9月30日前完成項目評審并公示審核結果,在公示完成后15日內,由各縣區(開發區)財政部門全額拔付資金,并將政策兌付情況及時上報市商務部門,市商務部門經審核后及時向市財政部門提交政策兌付資金市級承擔情況,市財政部門在市商務部門提交政策兌付資金市級承擔情況后15日內組織清算。
我市中小開資金要充分發揮資金效益,注重績效,資金補助要充分考慮企業稅收、就業等社會貢獻度。對國際市場開拓效果不佳、社會貢獻度不大的企業相應核減補貼資金。各縣區(開發區)商務和財政部門每年度要對中小開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績效評估,評估結果與預算安排掛鉤。
任何企業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騙取、挪用和截留中小開資金。對違反規定的,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予以處理,市商務部門將會同各縣區(開發區)追回或抵扣已拔付的財政資金,并取消該企業5年內所有財政扶持政策的申報資格,并將申報主體及法人代表依法記入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五、相關要求
由于中小開資金項目辦理是每年度一項正常工作,今后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為中小開資金項目辦理時間。如省廳對支持項目無調整和新的要求,有關申報審核兌現工作,將不再發文通知,其年度申報辦理工作由各縣區(開發區)商務和財政部門按此文件規定執行。本實施意見自2019年度起實施,實施中的具體問題由市商務局和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關于蕪湖市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政策,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直接咨詢小編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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