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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猇亭區市場主體進“四上”發展扶持辦法解讀如下,宜昌市猇亭區的企業單位可以了解一下,有任何疑問歡迎致電咨詢。
政策咨詢熱線:18709834578(v同)
第一條 為加快我區工業企業“進規”、商貿市場主體“進限”、服務業企業“進規”、建筑業企業取得二級及以上資質(以下簡稱市場主體進“四上”)步伐,進一步壯大全區經濟規模,夯實經濟高質量發展基礎,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結合猇亭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將企業住所登記注冊在猇亭的市場主體。
第三條 建立進“四上”市場主體梯次培育庫。堅持分類指導、滾動培育原則,每年選擇不少于30家成長型小微市場主體,建立進“四上”市場主體梯次培育庫,納入“雙百”平臺服務范圍,實行“一企一策”持續幫扶。招商引資項目,從投產之日起納入培育庫實行跟蹤管理。
第四條 建立進“四上”市場主體激勵機制。實施政策激勵,鼓勵市場主體進“四上”發展,壯大規模,規范經營。
(一)對注冊在我區且首次納入規模以上工業統計的企業,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
(二)對注冊在我區且首次納入規上服務業和限上商貿業統計的市場主體(不含房地產業),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
(三)對注冊在我區,獲得二級及以上建筑業資質且首次納入資質以上建筑業統計的企業,按《宜昌市猇亭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促進建筑業發展壯大的實施意見》(宜猇府辦發〔2020〕17號)兌現獎勵。
第五條 專項資金優先支持“四上”及培育庫市場主體。在推薦和安排工業技改、科技創新發展、股權投資基金、相關行業扶持資金、調度資金等專項資金時,對符合申報條件的“四上”及培育庫市場主體優先給予支持。
第六條 協調金融服務緩解“四上”及培育庫市場主體融資難。健全政銀企合作長效機制,定期組織政銀企合作洽談會、金融創新產品展示對接等活動,幫助“四上”及培育庫市場主體緩解資金困難。
第七條 健全組織領導制度及考評獎勵機制。建立區政府分管常務工作的副區長牽頭,各相關分管副區長參加,發改、科經、商務、住建、交通、民政、人社、文旅、財政、統計、市場監管、稅務、金融等部門組成的聯席會議制度,及時研究解決市場主體進“四上”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將進“四上”工作納入目標總體綜合考評。完成當年目標任務的,給予責任單位3萬元工作經費獎勵;超額完成當年目標任務的,超出部分按1萬元/家的標準,給予責任單位工作經費獎勵,年度工作經費獎勵累計不超過10萬元。
第八條 本辦法所涉及獎勵資金,不包含上級獎勵資金,每年一季度各行業主管部門聯合統計部門統一核實上一年度獎勵對象,經區政府審定后兌現,區財政給予專項資金保障。同一事項同時符合本辦法和我區其他政策規定的,按照“就高不重復”“既往不溯”的原則享受扶持政策。
第九條 享受本辦法獎勵資金政策后3年內退出我區“四上”市場主體的,追回此項獎勵資金。
第十條 本辦法所涉及各項內容由各行業主管部門聯合統計部門負責實施和解釋。
第十一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有效期內,國家、省、市有另行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二條 《猇亭區市場主體進“四上”發展扶持辦法(試行)》(宜猇府辦發〔2021〕12號)自本辦法印發之日起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