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外省資訊
以下是關于四川省科技企業孵化器備案項目的申報條件、申報材料相關內容,如需政策指導,可咨詢以下政策解答熱線了解。
【政策一對一解答指導熱線:15005600923<V同號>】
四川省科技企業孵化器備案申報條件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孵化器建設與發展目標明確,管理規范;
2.組織機構健全,管理人員中應有企業管理經驗者和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大專以上學歷占70%以上,接受孵化器專業培訓的人員比例達30%以上;
3.可自主支配場地面積應不少于5000平方米,其中孵化企業使用的場地占2/3以上(欠發達地區可適當放寬條件);
4.服務設施齊備,服務功能強,可為企業提供商務、投融資、信息、咨詢、市場、培訓、人力資源、技術開發與交流、國際合作等孵化服務;
5.孵化場地內的在孵企業達30家以上,累計畢業企業在5家以上(欠發達地區可適當放寬條件);
6.孵化器應設立100萬元以上的種子資金或孵化資金,并與創業投資、擔保機構等建立正常的業務聯系;
7.專業孵化器應具備明確的專業方向以及與之相對應的專業服務隊伍和專業服務平臺,并具備專業化的技術咨詢和專業化的管理培訓能力。
四川省科技企業孵化器備案申報限制
申請省級眾創空間備案的孵化載體不能再申請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備案。
四川省科技企業孵化器備案申報材料
(一)孵化器介紹。
1.科技企業孵化器基本信息表;
2.孵化器概述;對照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條件的建設情況;孵化器的運行機制和服務模式介紹,以及孵化器(包括有合作的中介服務機構)為在孵企業提供的服務內容介紹;
3.孵化器的1—2個成功孵化案例(重點介紹孵化器通過什么服務幫助企業解決了什么問題);
4.在孵企業、畢業企業情況匯總表。
(二)證明材料。
1.孵化器的法人代碼證書(或營業執照)復印件;
2.孵化器孵化場地的產權證明(或委托、租賃合同)復印件;
3.孵化器管理人員的學歷證書復印件;
4.接受孵化器專業人員培訓的培訓證明材料復印件;
5.擁有種子資金或孵化資金的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如:存款證明、設立孵化資金的文件、孵化資金使用規范文件等),并提供資金使用的1—2個案例證明(如:投資證明文件等);
6.如申報專業孵化器,應具備專業化的技術咨詢和管理培訓能力,并附專業技術服務平臺設備清單及用途;
7.孵化器與合作中介服務機構(包括法律事務所、會計事務所、咨詢機構和風險投資機構等金融機構)簽署的為在孵企業服務的合作協議復印件;
8.孵化器運營單位機構設置與職能的相關文件復印件;
9.企業入孵條件及企業畢業條件的相關文件復印件;
10.所有在孵企業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復印件要求加蓋在孵企業公章,公章不可復印);
11.所有在孵企業與孵化器簽署的孵化服務協議或入駐協議復印件;
12.畢業企業證明材料。
(三)裝訂要求。
1.申報材料請雙面打印(復印),注明書脊,一式一份;
2.電子版材料需刻錄在注明孵化器名稱的光盤中,隨紙質申報書一同報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