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外省資訊
2023年武漢市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條件、申報時間、申報獎補等有關內容如下,武漢市的企業單位可以了解一下,有什么疑問的地方歡迎致電咨詢。
政策咨詢熱線:18709834578(v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促進企業技術改造若干支持政策的通知》(武政規〔2021〕14)、《武漢市工業高質量發展“十四五”規劃》(武政辦 〔2021〕128號)等文件精神,為推進工業綠色低碳轉型,促進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規范專項資金項目管理,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武漢市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由市經信局在支持工業發展專項資金中統籌安排,采用專項補助、獎勵、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工業節能與綠色化改造、綠色制造試點示范、綠色發展服務能力建設等內容。
第三條?專項資金的項目管理應當符合國家、省、市產業發展政策,遵循公開公正、規范合法、權責對等、有效監督的原則。市經信局負責統籌和指導,具體項目管理由市、區經信部門分級負責。
第二章?支持方向、標準和操作規程
第四條?專項資金支持方向、標準和操作規程如下:
(一)工業節能與綠色化改造項目
1.支持方向
支持工業企業實施能效提升、水效提升、資源綜合利用及重要污染物源頭替代產品等促進工業節能降耗減碳、綠色發展的項目。
2.申報條件
(1)申報單位為依法登記注冊的工業企業,財務管理規范,具備完善的能源計量、統計和管理體系,在武漢市內有實際生產制造環節,近2年內未發生特別重大或重大級別生產安全事故、質量事故或突發環境事件,企業法人未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2)項目實施地址在武漢市內,項目建設周期不超過2年并已運行,建設期內生產性設備與改造投資達到100萬元及以上;
(3)項目建設內容未獲得市級同類財政專項資金支持。
3.支持標準
對符合申報條件的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項目,按照專項審計報告明確的項目生產性設備與改造投資額不超過8%的比例,給予最高200萬元的專項補助。
4.操作規程
(1)市經信局確定年度重點支持方向,編制項目申報指南、發布專項資金項目申報通知;
(2)各區經信部門在本轄區范圍組織申報工作,并對項目的真實性、符合性進行審核,將符合條件的項目行文上報送至市經信局;
(3)市經信局對各區推薦項目進行合規性審查,組織專家評審,對專家評審通過的項目進行第三方審計;
(4)市經信局依據年度專項資金預算、年度重點支持方向、第三方審計情況擬訂專項資金安排計劃并公示,經相關程序審定后將資金撥付至項目企業。
(二)綠色制造試點示范獎勵項目
1.支持方向
對武漢市獲批國家綠色發展相關試點示范的項目,在獲得認定一年內給予一次性獎勵。
2.支持標準
(1)國家綠色工廠、綠色工業園區分別獎勵100萬元,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獎勵30萬元,國家綠色設計產品單個獎勵5萬元、單個企業單年度累計不超過20萬元;
(2)國家工業產品綠色設計示范企業獎勵30萬元;
(3)國家能效“領跑者”企業獎勵30萬元;
(4)國家工業廢水循環利用試點企業、園區獎勵30萬元;
(5)國家水效“領跑者”企業、園區獎勵30萬元。
3.操作規程
根據工信部公布文件,按照免申即享的原則進行管理。
(三)綠色發展服務能力建設項目
1.支持方向
工業綠色(節能)診斷、節能監察、綠色制造發展平臺建設等。
2.操作規程
每年安排不超過100萬元,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進行管理。
第三章?監督管理
第五條?市經信局發現受資助單位出現經營異常情況,且有可能危及財政資金安全、嚴重影響財政資金績效等不再具備資助條件情形的,可以撤銷獎勵項目并終止資金撥付。
第六條?獲得專項資金支持的企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進行財務會計處理,并自覺接受經信、財政、審計等部門的監督檢查,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數據報送,做好專項資金績效評價。
第七條?工作人員、項目企業(單位)、第三方機構等在項目申報審核過程中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責任,并追回專項資金;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四章?附?則
第八條?本辦法由市經信局負責解釋。
第九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原2017年10月28日印發的《武漢市工業節能專項資金項目管理辦法》(武經信規〔2017〕2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