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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武漢經開區商品有機肥示范推廣項目申報獎補、條件等有關內容如下,武漢市經開區的企業單位可以了解一下,有什么疑問的歡迎致電咨詢。
政策咨詢熱線:18709834578或18186061490(v同)分公司地址: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茅店山西路創星匯科技園A棟468室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糧食安全與質量興農、綠色興農共抓并舉,以精致農業菜果茶產業基地及糧食種植經營主體為重點,以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和生態環境保護為核心,以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農業為方向,提升農產品質量效益和競爭力,促進產業興旺、綠色發展和農民增收。
二、目標任務
在全區范圍內示范推廣商品有機肥0.19萬噸,項目總資金38萬元。2023年項目實施期限為本方案下達至2023年12月31日。
三、示范主體和供肥企業要求
(一) 示范主體。本區轄區內,有意愿在規定的實施期限內,在具備供肥資質的企業購買商品有機肥自用于糧食、蔬菜、瓜果、茶葉商品生產的種植業主均可申請為本項目示范主體,經本區逐級審核后確定。要求種植糧菜果茶的農業企業面積達到300畝以上、農民合作社或專業村面積達到150畝以上、家庭農場或種植大戶面積達到50畝以上,其他農戶聯合連片種植蔬菜30畝以上,單個農戶種植水果或茶園連片30畝以上。全區必須滿足至少有一個示范主體為糧食生產主體。
示范主體確定后1個月內應在區政府網站予以公示。對獲得“兩品一標”、市級及以上級別農業方面授牌的糧果菜瓜茶種植主體應當優先安排。存在耕地拋荒現象、不良誠信記錄或負面報道、上一年度國家省市農產品質量抽檢不合格、上一年度申請過商品有機肥補貼指標未落實的申報主體,當年度一律不得安排本項目。此外,申報主體不得與2023年化肥和化學農藥減量化項目申報主體重復。
(二) 供肥企業。武漢經開區轄區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取得工商營業執照和相應有效肥料登記證,有固定生產場所、實行周年生產、生產原料主要來自本市、上年度實際生產1萬噸以上的商品有機肥生產企業,可向區農業農村局提出當年度商品有機肥供肥資格申請,并附不高于同類產品市場價的供肥價格和產品質量承偌書,由區農業農村局按規定程序確定,并在本區政府網站公示供肥企業名稱、注冊商標、可供肥種類及對應的肥料登記證、可供肥數量、最高限價、生產地址、法人姓名、聯系電話等相關信息。
本項目商品有機肥生產企業的供肥資格實行一年一定,供肥資格有效時間與本項目當年度實施期限相一致。經公示的商品有機肥供肥企業,具備全市跨區供肥資格。上一年度或當年經市、區抽檢有機肥料質量不合格且整改不到位的商品有機肥生產企業,當年度不具備本項目供肥資質。
四、補貼標準
按照“先申請報備,再購肥施用,后憑據補貼”的要求,對購買商品有機肥符合條件的種植示范主體,按每噸據實補貼200元。單個主體購肥數量最低不少于50噸,最高不得超過1000噸。在商品有機肥用肥量突破上級下達指標的情況下,按照控制總量原則,根據各單位實際用肥量占全區申報用肥總量的比例進行折算,具體折算方法為:各單位補貼用肥量=各單位實際用肥量/全區實際總用肥量*0.19萬噸。同時積極爭取區級財政對商品有機肥示范主體給予疊加補貼,財政疊加補貼累計不得超過示范主體購買自用商品有機肥資金總額的50%。
五、操作程序
(一)申報程序:符合條件的種植業主,按要求填寫《武漢經開區2023年商品有機肥示范推廣項目備案表》(附件1),經所在村委會、街道審核通過后,報區農業農村局備案。區農業農村局在確定項目示范主體后,及時將規定應公示的相關內容報市農業技術推廣中心備查。
(二)項目實施與驗收:項目示范主體全價購肥后,憑購肥合同、商品有機肥包裝圖片、發票、土地承包合同或經營權證復印件、資金交易記錄、施肥圖片和村委會施肥證明等申請補貼。經區農業農村局組織項目資金專項審計和項目驗收,并填寫《2023年商品有機肥示范推廣項目驗收表》(附件2),驗收結果在本區政府網站公示無異議后,按程序撥付補貼資金。
六、有關要求
區農業農村局種植業口負責本項目的資金使用和管理,對項目實施的真實性、合規性、完整性和最終結果負責,確保專款專用。本項目示范主體和供肥企業如有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將取消相應資格,并依法依規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