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外省資訊
恩施州利川市專利獎勵獎勵對象、申報條件、獎補等內容如下,利川市的企業單位可以了解一下,有什么疑問的地方歡迎致電咨詢。
咨詢熱線:18709834578或18186061490(v同)
第一條 為激勵和促進大眾發明創造和技術創新,提升市場主體市場競爭實力,充分發揮政策的引領作用,規范專利授權資金獎勵工作,推動全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湖北省專利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州、市有關文件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獎勵對象:獲得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授權的第一權利人且地址在利川市行政區域內(以專利證書地址為準)的企事業單位、其他組織或者個人。
第三條利川川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負責專利獎勵申請的受理工作,原則上受理時間為每年12月20日至31日超過申請受理時間未申報相應期間的專利不予補報。
第四條 專利獎勵標準:獲得國外發明專利授權的每件獎勵20000元:獲得國內發明專利授權的每件獎勵10000:實用新型專利授權的每件獎勵2000元外觀設計專利授權的每件獎勵1000元。
第五條申請獎勵應提供材料
(-)《利川市專利獎勵申請表》:
(二)單位須提供企業營業執照、事業法人登記證或社團法人登記證復印件(原件備查 :個人申請的須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原件備查 );
(三)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證書復印件( 原件備查)或者國家知識產權局授權公告復印件(需提供交費憑據復印件)
(四)委托他人辦理需提交專利權人身份證復印件、專利權人簽署的委托代理書和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第六條 專利獎勵資金的管理和兌現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接受紀檢監察、審計等部門和人大及社會的監督。對提供虛假材料騙取獎勵資金的,一經查實,如數追回資金,相關單位和人員記入知識產權誠信黑名單,并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企業法定代表人、股東、監事列入失信人員名單或者企業涉黑涉惡取消其專利獎勵資格。
第七條本辦法由利川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負責解釋。
第八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4 年,原《利川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利川市專利獎勵辦法的通知X利政規(2016)11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