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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江縣為打造“千億級紡織服裝產業集群”,建設“長江中下游紡織服裝第一縣”,推動望江紡織服裝產業高質量發展,特制定《望江縣支持紡織服裝產業發展二十條政策》,縣財政每年安排2500萬元專項資金,支持服裝產業發展。下面就來看看詳細的獎勵扶持政策,有想要申報其中獎勵資金的,可以咨詢小編指導申報。
望江縣紡織服裝產業政策免費咨詢:19855108130(手機/微信)
一、支持產業加快發展
1.成立工作機構。成立望江縣紡織服裝產業發展辦公室,配備專業工作人員,專職從事紡織服裝產業發展工作。
2.設立專項資金。縣財政每年安排2500萬元專項資金,對在縣內投資紡織服裝生產型的規模以上企業或在縣內投資紡織服裝關聯、配套產業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以上),以及在縣內為紡織服裝產業提供研發、設計、策劃、電商直播等限上生產服務型企業給予支持。
二、支持企業提升規模
3.企業入規獎勵。對新入規紡織服裝企業在享受省、市、縣入規政策基礎上,再給予5萬元獎勵。
4.企業入限獎勵。對新入限的面輔料、銷售和生產服務型配套企業,在享受省、市、縣入限政策基礎上,再給予5萬元獎勵。
5.企業貢獻獎勵。對招商引資合同政策期滿的紡織服裝規模以上企業,以及面輔料、銷售和生產服務型配套的限上企業,年納稅(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500萬元以上的,按照以下標準予以獎勵:
(1)年納稅額500萬元(含)以上、1000萬元以內,且增幅達30%的,按新增納稅額縣級留存部分的6%獎勵;
(2)年納稅額1000萬元(含)以上、1500萬元以內,且增幅達25%的,按新增納稅額縣級留存部分的7%獎勵;
(3)年納稅額1500萬元(含)以上、2000萬元以內,且增幅達20%的,按新增納稅額縣級留存部分的8%獎勵;
(4)年納稅額2000萬元(含)以上、2500萬元以內,且增幅達15%的,按新增納稅額縣級留存部分的9%獎勵;
(5)年納稅額2500萬元(含)以上,且增幅達10%的,按新增納稅額縣級留存部分的10%獎勵;
(6)年納稅額首次突破5000萬元和1億元的,在享受第(5)款政策基礎上,再分別給予100萬元和200萬元獎勵。
三、支持企業降低成本
6.降低企業用能成本。對年銷售收入正增長的紡織服裝規模以上企業,分別給予生產用電0.1元/kW·h、天然氣0.5元/m3、蒸汽10元/噸的補貼。
7.降低企業用地成本。對通過“招拍掛”方式取得項目建設用地使用權的紡織服裝企業,首次繳納土地出讓金的比例不低于50%,剩余可在一年內繳清。
8.降低企業用房成本。對租賃政府投資建設類的標準化廠房,且年度入規、納稅100萬元以上的紡織服裝企業,前2年給予每月每平方米10元補貼、第3年給予每月每平方米5元補貼(年度兌現);實際租金低于每月每平方米10元的,前2年按實際價格補貼、第3年按實際價格減半補貼。對年營業收入5000萬元以上、納稅200萬元以上、需購買標準化廠房的,按建設成本購置。
四、支持企業技改創新
9.鼓勵技術改造。對企業技擴改購買新設備(含軟件),且立項備案、納入統計范圍,在享受省、市補助基礎上,分類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1)服裝企業技改設備投資在200萬元以上的,給予設備購置價8%的補助;
(2)紡紗企業技改設備投資在300萬元以上的,給予設備購置價10%的補助;
(3)織造企業技改設備投資在300萬元以上的,給予設備購置價12%的補助;
(4)印染企業技改設備投資在300萬元以上的,給予設備購置價15%的補助。
10.鼓勵研發創新。加快創新平臺建設,培育優質企業,發展“工業互聯網+”,推進品牌建設。
(1)對認定為國家、省、市級研發平臺的(含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工程技術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新型研發機構),在省、市、縣獎勵的基礎上,再分別給予20萬元、5萬元、3萬元獎勵。
(2)對獲得國家“小巨人”企業、省級冠軍企業、省級“專精特新”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稱號的,在享受省、市、縣獎勵的基礎上,再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5萬元、5萬元獎勵。
(3)對認定國家、省級“5G+工業互聯網”試驗工廠、工業互聯網試點示范項目、工業互聯網APP優秀解決方案的,在省、市獎勵基礎上,再分別給予30萬元、10萬元獎勵;對首次通過國家、省級“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的,在省、市獎勵基礎上,再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獎勵;對認定省級工業互聯網(云)平臺的,在省、市獎勵基礎上,再給予30萬元獎勵;對首次接入工業互聯網標識解析二級節點的企業,在省、市獎勵基礎上,再給予3萬元獎勵;對認定省、市典型場景應用示范企業的,在享受省、市獎勵基礎上,再分別給予10萬元、3萬元獎勵;對認定國家、省、市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的,在享受省、市獎勵基礎上,再分別給予30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
(4)對認定國家、省、市綠色工廠的,在享受省、市獎勵基礎上,再分別給予30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
(5)對授權的發明專利、外觀設計專利,分別給予3萬元/項(件)、1000元/項(件)獎勵。
(6)對主導制定國家、行業、地方標準和團體標準的,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
(7)對自主培育紡織服裝馳名商標的,給予200萬元獎勵;對并購國內馳名商標,且年營業收入1億元以上、納稅200萬元以上,給予100萬元獎勵;對引進海外服裝品牌,且年營業收入1億元以上、納稅200萬元以上,給予100萬元獎勵。
(8)對認定國家“三品”建設示范企業、安徽工業精品的,在省、市、縣獎勵基礎上,再分別給予30萬元、10萬元獎勵;對獲得省、市、縣政府質量獎的,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15萬元獎勵。
11.鼓勵企業上市。對已與券商簽約并啟動股份制改造、申報新三板掛牌或IPO上市的企業,可由縣產業基金進行股權投資,股權額度不超過企業總股權的20%。
五、支持企業開拓市場
12.助力企業線上發展。對自建自營電商平臺,正式運營滿3個月,且交易額200萬元(含)以上的,給予10萬元獎勵;平臺交易額首次突破1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的,分別給予20萬元、50萬元、100萬元獎勵;借助第三方平臺線上銷售,且年網絡銷售收入首次突破1000萬元、3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的,分別給予10萬元、20萬元、30萬元、40萬元獎勵。
13.助力拓展海外市場。對年自營出口額50萬美元(含)以上的,給予1美元0.04元獎勵,限額30萬元;年跨境網絡銷售額首次達50萬美元、100萬美元、300萬美元、1000萬美元的,分別給予10萬元、20萬元、30萬元、40萬元獎勵。
14.助力企業展示展銷。對經批準,參加國內、國外博覽會、展覽會、時裝周等活動的,分別給予每年不超過5萬元、8萬元展位費補助。
六、支持服務體系建設
15.加強協會商會建設。經批準開展年會、調研、考察、培訓等招商活動的,給予縣紡織服裝行業協會不高于30萬元,縣電商協會、童裝商會和面輔料協會不高于20萬元補助。對商協會搭建招商平臺、開展“雙招雙引”等專項活動,并取得較好成效的,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給予補助。
16.加強區域品牌建設。每年從專項資金中安排500萬元,用于舉辦產業發展峰會論壇、專業性展會、童裝時尚周、設計大賽等活動,擴大“望江織女”勞務品牌影響力,打造“望江童裝時尚之都”。
17.加強檢驗檢測服務。推進縣紡織服裝檢驗檢測中心實體化運作,創建省級以上服務平臺,為縣內紡織服裝產品提供免費檢驗檢測服務。
18.加強人力資源招引。對正常生產經營的規上企業,新引進10名(含)以上職工,且工作滿一年、正常繳納養老保險的,按縣內、縣外戶籍分別給予每人1000元、2000元補助,每家企業每年不超過5萬元。
19.加強教育資源配置。對父母一方從事紡織服裝行業的職工子女,或從事服裝加工的個體工商戶子女,就近安排義務教育學校就讀;紡織服裝企業投資人和高層次人才子女,可自主選擇縣內義務教育學校就讀。縣教育主管部門和相關學校要及時辦理入籍或變動手續。
20.加強人才住房保障。對符合條件的紡織服裝產業工人優先安排公租房。經人社部門認定的紡織服裝行業高級工、技師等人才,或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職工,在企業工作滿1年、且正常繳納社保(連續繳納6個月以上、仍在存續期內),同一戶籍家庭成員在縣城區無住宅,首次購買建筑面積80㎡及以上新建住宅類商品房的,按房票形式給予5萬元/套的獎勵。購房優惠每人享受一次、共同購房每套只能申請一人。(責任單位:人社局、住建局、企業服務中心)
七、附則
本政策第3、4、5、6、8、10、12條,累計獎補總額不超過該企業當年稅收縣級所得部分之和。
除具體條款明確外,省、市、縣同一政策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則不重復享受。
當年發生安全生產事故、質量事故、群體事件以及有欠稅欠費欠薪和失信行為的企業,不享受本政策。
本政策由縣科經局會同縣財政局解釋,政策印發后配套制定實施細則向社會公布。
本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執行,至2024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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