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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陵市決定開展第一批市“535”產業創新團隊申報評選工作,共評選設立5個。下面來瞅瞅銅陵市“535”產業創新團隊申報條件、時間、程序和津貼,銅陵地區有想要申報評選的,可以在小編指導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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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銅陵市“535”產業創新團隊評選數量和范圍對象
第一批市“535”產業創新團隊共評選設立 5 個,每個團隊確定 1 名帶頭人和 4 名帶頭人助理。評選范圍包括在銅企事業單位、中央駐銅單位和新經濟社會組織中的創新人才群體。
二、銅陵市“535”產業創新團隊申報條件
(一)擁有我市重點產業發展項目庫的重要項目或者列入國家、省有關計劃的重要項目(事業性科研項目不在申報之列),在同行業具有明顯的競爭優勢;
(二)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高新技術產品,或產品通過市級以上(含市級)科技成果鑒定,研發項目符合產業發展方向;
(三)具有數量充足、素質優良、結構合理的研發隊伍;
(四)產學研結合較好,具備組建柔性研究機構開展校企聯合研發的條件;
(五)研發經費充足,能夠為創新團隊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具有較大發展潛力的高新技術企業,條件可適當放寬。
三、銅陵市“535”產業創新團隊評選程序
(一)申報(2024 年 5 月 20 日前)。
省、市屬企事業單位和中央駐銅單位向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提出設立申請;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向所在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提出設立申請,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根據評選條件進行推薦。
(二)初審(2024 年 5 月 24 日前)。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同市委組織部等部門對推薦的團隊申報材料進行資格初審,確定候選團隊名單。
(三)評審(2024 年 5 月 31 日前)。
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組織相關領域專家和相關部門人員組成評審委員會,對候選團隊進行專業和綜合評審,提出團隊初選名單。
(四)審批(2024 年 6 月)。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對團隊初選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 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報請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同意后,正式公布團隊設立名單。
四、銅陵市“535”產業創新團隊申報要求
(一)各縣區、有關單位要加強“535”產業創新團隊評選工作宣傳力度,積極動員轄區內符合條件的單位進行申報,并于規定的時間節點前完成申報、推薦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報單位填寫《銅陵市第一批“535”產業創新團隊申請表》(附件 2)一式兩份,并在本單位進行為期 5 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向所在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提出申請,由所在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統一匯總推薦并將申報表蓋章確認后連同公示情況報送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省、市屬企事業單位和中央駐銅單位經主管部門同意后直接報送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銅陵市“535”產業創新團隊評選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我市重點產業創新型人才隊伍建設,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更好地培養、吸引和凝聚高層次創新人才群體,增強我市自主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根據《“人才銅聚”行動計劃》(銅人才〔2023〕5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535”產業創新團隊是指每年評選5個左右“產業創新團隊”,團隊設立期為3年,考核通過每年給予團隊5萬元津貼補助。
第三條 產業創新團隊通過開展科技攻關、新產品研發和科技成果轉化工作,形成一批高水平研發成果,培養一批高層次創新型人才,提升我市重點產業的自主創新能力和整體技術水平。
第四條 “535”產業創新團隊的選拔管理工作在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綜合協調,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產業創新團隊評選工作的具體組織和實施。
第二章 申報范圍與條件
第五條 申報范圍。在銅企事業單位、中央駐銅單位和新經濟社會組織中的創新人才群體,均可參評。
第六條 申報條件。“535”產業創新團隊應有1名“創新團隊帶頭人”和4名“帶頭人助理”組成。設立產業創新團隊的單位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擁有我市重點產業發展項目庫的重要項目或者列入國家、省有關計劃的重要項目(事業性科研項目不在申報之列),在同行業具有明顯的競爭優勢;
2.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高新技術產品,或產品通過市級以上(含市級)科技成果鑒定,研發項目符合產業發展方向;
3.具有數量充足、素質優良、結構合理的研發隊伍;
4.產學研結合較好,具備組建柔性研究機構開展校企聯合研發的條件;
5.研發經費充足,能夠為創新團隊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具有較大發展潛力的高新技術企業,條件可適當放寬。
已入選省江淮英才培養計劃團隊項目的,不參加市“535”產業創新團隊評選。
第三章 申報設立程序
第七條 “535”產業創新團隊由依托單位進行申報,申報單位按要求提交申報書及相關證明材料,并對申報材料真實性負責。省、市屬企事業單位和中央駐銅單位向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提出設立申請;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向所在地區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出設立申請。
第八條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成立由相關專家和部門負責人組成的“535”產業創新團隊評審委員會,負責對申請材料進行評審,提出設立意見。
第九條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確定“535”產業創新團隊設立單位,統一向社會發布信息。
第四章 管理與支持
第十條 團隊設立期為3年,每年考核通過后,給予團隊5萬元津貼補助。由人才專項資金補貼給創新團隊設立單位,用于對團隊的研發資助和生活補助。同時,團隊設立單位應為創新團隊提供一定的研發經費保障。
第十一條 設立期內,團隊設立單位如需對團隊組成人員進行調整,須按有關規定報相關單位同意。其中,團隊帶頭人的調整,由團隊設立單位提出意見,經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審核同意后,報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帶頭人助理的調整,由團隊帶頭人提出意見,團隊設立單位審核同意,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備案。
第十二條 對“535”產業創新團隊設立單位實行年度考核和動態管理。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牽頭組織對創新團隊設立單位的年度考核,著重考核對創新團隊建設投入情況、政策措施落實情況和研發項目進展情況。對經考核確定達不到創新團隊設立目標和要求的,取消設立資格。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三條 本《暫行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同相關部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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