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行業資訊
合肥市包河區為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制定若干政策,其中支持集成電路產業發展。對當年新入駐的集成電路類企業,設備投資額達到1000萬元以上的,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企業租用或自建生產用房500平方米以上的,按其當年租金或自建成本價格的10%給予補助,高不超過20萬元。好處多,詳細申報對象和申報材料準備是企業關心的,詳細申報內容如下:
包河區項目申報:0551-65318129 18755150066(微信同號)
申報對象:
在合肥市范圍內完成工商、稅務登記并實際運營,從事集成電路產業領域的研發、生產和服務以及部分與集成電路產業領域相關聯的獨立法人企業與機構。
申報要求:
1.涉及申報材料如為復印件均須加蓋本單位(企業)公章,原件在項目審核、審計時使用。
2.具有有效期內失信信息記錄的單位、個人,不享受該政策支持(可在信用中國、信用安徽、信用合肥三個平臺查詢信用信息)。
3.項目所在地各縣(市)區發改委、開發區經貿局負責組織本地項目單位編制資金申請報告,會同財政等部門核驗資金申請報告的真實性、完整性、合規性和準確性,并會同財政部門行文上報(具體要求見附件)。
4.項目單位按照《實施細則》的具體要求編制資金申請報告,并對申報事項的真實性、合規性和資金使用負直接責任,資金申請過程中不得弄虛作假、張冠李戴、重復申報。
5.申請專項資金的項目原則上只采用一種支持方式。支持單個企業和項目,原則上不低于10萬元;其中,支持建立人才實訓基地原則上不低于5萬元。
6.所有申報發票以抵扣聯為準;以發票金額作為申報基數的,核定金額為發票不含稅金額。
7.XX縣(市)區(開發區)XX申報一覽表“曾獲省市資金支持情況”一欄,申報企業補助類的請填寫上一年度獲得省市資金支持情況,申報項目補助類的請填寫曾獲所有省市資金支持情況。如有瞞報謊報,視情況取消申報資格。
8.各縣市區、開發區必須充分掌握申報企業情況,并對本地區所有申報企業進行現場核查,確保推薦企業經營情況良好,無其他問題,符合財政資金支持條件。
補充說明:
(一)“共建技術服務平臺和產業促進平臺”條款(《若干政策》第十六條實施細則)
1.申報條件
(1)上一自然年度(指2019年度),服務平臺服務集成電路企業超過20家且發生建設投資,或經認定的集成電路領域服務平臺為企業提供共性技術、產業促進等服務業務。
(2)平臺(企業)服務場所面積不低于300平方米,原則上專職從業人員不少于10人。
(3)平臺(企業)由集成電路企業、產業技術聯盟、專業機構等建設。
(4)平臺(企業)有完善的管理制度,有固定的經營服務場所和必要的服務設施,服務功能和設施完善。
2.申報材料
(1)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
(2)企業(平臺)稅務登記證;
(3)企業(平臺)建設或提供服務的相關合同、轉賬憑證、發票等;
(4)企業(平臺)建設單位場地證明、人員社保證明等材料;
(5)申報信息明細表(見附件);
(6)企業(平臺)投資方與運營方簽訂的管理合同;
(7)由會計師(審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專項審計報告(申報服務收入補貼的提供上一自然年度企業收入審計報告,申報建設投資補助的審計報告還需包含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內容)。
3.支持方式
(1)經認定,對年度服務集成電路企業超過20家的平臺,給予不超過建設投資額30%,高不超過200萬元的一次性資金支持。
(2)對經認定的集成電路領域服務平臺按照上一自然年度服務收入30%給予支持,高不超過300萬元,補貼不超過3年。
(二)“企業上臺階”政策條款(《若干政策》第十六條)
申報該條政策條款時,須提供上兩年度的稅務部門核定的所得稅納稅申請書。
溫馨提示:包河區2020年可申報項目多,詳細政策規劃和了解歡迎來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