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行業資訊
關于2020年合肥高新區創業創新服務券申報條件、范圍、程序以及使用兌現要求以下將為你詳細盤點。首先,合肥高新區創業創新服務券(簡稱合創券)是指合肥高新區管委會為鼓勵和支持企業創新、積極開展產學研合作而面向企業設計發行的一種可兌現的有價電子憑證。此次政策詳情如下:
合創券政策咨詢熱電話:15855199550(微信同號),0551-65300586
合創券管理遵循公開普惠、自主申領、鼓勵創新的原則,通過發揮合創券的杠桿作用,利用信息化手段精準化服務,引導企業加大創新投入。
合肥高新區實施合創券所需資金,實行預算管理、總量控制。合創券發放額度依據上年度合創券的發放與兌現情況確定。
高新區創業創新服務券申報條件內容
發放對象與適用范圍
合創券的發放對象為在合肥高新區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以下四類企業:
(一)至少有1名人員在本公司繳納社保且在孵化器(眾創空間)內正常開展經營活動,通過高新區管委會年度績效考核合格的眾創空間、科技企業孵化器、產業技術研究院等創業服務機構推薦的科技型小微企業,小微企業認定標準參照《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文件執行;
(二)有實際辦公場地,具有自主知識產權,至少有3名員工在本公司繳納社保的科技型小微企業(小微企業認定標準同上);
(三)上年度營業收入不超過3000萬元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
(四)高新區管委會認定的上年度營業收入不超過1億元的高成長性企業。
第六條 合創券分為通用券和專用券,其中通用券適用于企業與合創券服務機構之間開展專利服務、技術檢測、委托研發、技術咨詢、科技金融、創業孵化及人才服務等常規科技創新服務活動;專用券適用于經管委會認可的相關重點產業、重要領域的特定用途服務,具體使用范圍另行通知。
合創券服務機構包括
(一)研究中心;
(二)產業技術研究院;
(三)科技創新服務機構,主要包括云計算服務提供商、檢驗檢測機構、園區支持建設的公共技術服務平臺、省大型科學儀器設備共享服務平臺推薦的平臺單位;
(四)園區科技中介服務機構,主要包括認證服務機構、區域股權交易中心、證券公司、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知識產權代理機構、財務咨詢機構、資產評估機構、科技保險機構、科技咨詢機構、環保咨詢機構、人才服務機構等。
合創券服務機構條件
(一)第六條中相關服務機構須達到的條件如下:
會計師事務所:取得財政部門頒發的執業證書,具有為上市企業或新三板掛牌企業提供業務服務的業績,至少有注冊會計師7名且在本單位持續繳納社保半年以上。
稅務師事務所:取得稅務主管部門頒發的行政登記證書,至少有注冊稅務師或注冊會計師5名,其中至少3人在本單位持續繳納社保半年以上。
律師事務所:取得司法部門頒發的執業許可證,具有為上市企業或新三板掛牌企業提供業務服務的業績,至少有執業律師
15名且在本單位持續繳納社保半年以上。
知識產權代理機構:取得國家知識產權局頒發的專利代理機構注冊證,至少有持證專利代理人5名,至少2名取得專利代理人資格證書的人在本單位持續繳納社保半年以上。
商標代理機構:成立2年以上,屬于國家商標局的備案代理機構,上年度成功服務園區企業不少于20家,至少6人在本單位持續繳納社保半年以上。
知識產權評估機構:取得省財政廳的登記備案公告,至少有資產評估師5名,其中至少3名在本單位持續繳納社保半年以上。
財務咨詢機構:取得財政廳頒發的代理記賬許可證,上年度成功服務園區企業不少于50家,至少有助理會計師及以上人員5名且在本單位持續繳納社保半年以上。
科技咨詢機構:成立2年以上,上年度成功服務園區企業不少于20家,其中取得政策資金支持的省級及以上科技項目、企業資質等服務不少于10家,至少8人在本單位持續繳納社保半年以上。
認證機構:具有有效CNCA及CNAS的相關資質,上年度成功服務園區企業不少于20家。
環評機構:經區環保部門推薦,取得環保部頒發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相關資質。
檢測機構:具有有效CMA或CNAS的相關資質,上年度成功服務園區企業不少于10家。
上述服務機構需在合肥高新區注冊或在區內設立分支機構,稅務關系在高新區,且在本地具備實際服務能力。
(二)對行業地位領先、業績突出、企業服務需求量大的國內外優秀服務機構,可單獨提出申請,經評估通過后列入合創券服務機構范圍。
第八條 服務機構須注冊、登錄合創券管理平臺,并線下提交資質證明材料和服務清單,申請成為合創券服務機構。合創券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對申請的機構和服務產品信息進行審核,服務機構名錄經確認后,統一對外發布。
服務機構在發布之日起一年內未在線上發布服務產品的,視為自動放棄合創券服務機構資格。
第九條 合創券采取電子券形式,實行實名登記備案制,每個合創券均有唯一的備案編號,不得買賣、轉讓。所有企業每年獲得合創券授信額度上限為10萬元;在合創券存續階段,所有企業實際使用通用券額度的上限為30萬元。
高新區創業創新服務券申報程序及申領發放
(一)管理部門發布申領通知;
(二)符合條件的合創券發放對象,登錄《合創匯合肥高新區互聯網+創業創新平臺》(以下簡稱管理平臺)注冊賬戶并提請申領;
(三)申領期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系統通過五個維度:影響、實力、能力、發展、貢獻,對申領企業進行全面梳理,結合過往合創券使用情況,以及申領企業是否存在經營異常和嚴重失信信息,對每個企業進行綜合評分,隨后由管理部門進行復核。
(四)系統根據對企業的綜合評分結果,授予企業一定額度合創券;企業根據實際交易需求,在額度內自行使用所需金額。
合創券管理部門按照系統初審篩選、人工復審、智能畫像、授予額度及即用即領的流程,對合創券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合創券額度有效期1年,期滿對企業申請重新進行評估并根據評分結果調整額度。對于使用完上次所分配額度的企業,方可在下一次發放時繼續申領。
2017年度成功領券的企業,所領取合創券的有效期仍為2年;在券過期失效或使用完畢后,方可繼續申請。
合創券管理部門提出擬發放名單及金額,并在合肥高新區官方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后登記備案。
高新區創業創新服務券使用與兌現
持券企業通過平臺搜索和了解服務機構和提供的服務產品,在線向服務機構咨詢和提出購買申請,服務機構同意后,企業線上支付合創券,系統同時凍結該筆合創券。雙方線下簽訂服務協議,由服務機構將協議電子版上傳至平臺,企業線上確認后,服務機構方可線下開展服務。完成服務后,服務機構線上傳服務結果、服務發票(與服務合同總金額一致,并備注合同號)、企業轉賬憑證(備注合同號)等相關證明材料,待企業驗收確認后,完成交易。同時系統自動將凍結合創券劃轉至服務機構賬戶。
服務協議中須包括合同總金額,合創券支付金額,簽約時間,產品和服務內容、數量等。持券企業每次使用的合創券通用券金額不得超過單項服務合同金額的50%;其他費用由企業自行支付,且必須經持券企業和受理機構之間對公轉賬支付。專用券使用上限在合創券發放通知中另行公布。
合創券兌現采取網上申請、定期受理、集中審核的方式。
合創券每年至少兌現2次,具體兌付時間另行通知。兌現期內,服務機構登錄管理平臺提交兌現申請。合創券與合肥市創新創業券不得重復兌現。
對服務完成前,持券企業工商或稅務關系遷出合肥高新區的,合創券主管部門將拒絕兌現相關交易。
合創券管理部門對兌現申請進行核實,按照服務機構所收取的合創券面值進行兌現。其中標準化產品按照不超過公布的產品服務合同價格補貼上限給予兌現,兌現比例分為30%、40%、50%三檔,非標準化產品按照不超過服務合同交易價格的50%給予兌現,終提出擬兌現名單及金額。
擬兌現名單及金額在合肥高新區官方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10個工作日內兌現資金,另按實際兌現金額10%的比例,給予合創券服務機構服務實施團隊獎勵。
以上就是關于2020年合肥高新區創業創新服務券申報條件范圍、程序及使用兌現要求政策,需要注意的是,合創券每年至少兌現2次,具體兌付時間另行通知。兌現期內,服務機構登錄管理平臺提交兌現申請。合創券與合肥市創新創業券不得重復兌現。需要申報申領的企業請盡快申請!
政策免費咨詢:15855199550(微信同號)或 QQ:2885169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