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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農機示范鄉(鎮)是什么?
農機安全生產政府重視和社會關注程度不斷提高,部門配合密切,工作機制健全;農機安全生產法治化水平進一步提高,安全生產責任更加落實,應急體系更加健全,安全工作規范化水平不斷提升;農機安全監理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加強,裝備水平和信息化水平不斷提高,基層農機安全監管網絡更加健全,農機安全監管和公共服務能力進一步增強。
宿州市政策咨詢專線:0551-65310892,15855157003(微信同步)
宿州市平安農機示范鄉(鎮)申報條件:
1、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各縣(區)要高度重視創建考核驗收工作,明確目標,細化責任,扎實推進,及時做好各項考核驗收工作。
2、扎實開展審核推薦。各縣(區)農機化管理服務中心、應急管理局要聯合成立考核組,對2020年開展“平安農機”創建的鄉(鎮)及時做好審核、推薦等工作,每個縣(區)推薦不超過2個。
3、及時上報有關材料。各縣(區)要對達到創建標準的鄉(鎮),在11月10日前將《宿州市“平安農機”示范鄉(鎮)申報表》(見附件1)、《宿州市“平安農機”示范鄉(鎮)考評計分表》(見附件2),報送宿州市“平安農機”創建考核驗收領導小組辦公室
宿州市平安農機示范鄉(鎮)申報程序:
(一)市縣申報。每年8月底前,市、縣人民政府按照申報條件(見附件1、附件2)申報全國“平安農機”示范市、縣和全國農機安全監理示范崗位標兵。市級、省級農機和安全監管部門要依照申報條件進行審核。
(二)省級推薦。每年9月底前,省級農機和安全監管部門負責核查,并聯合行文將推薦的示范單位、崗位標兵申報表(見附件3、附件4)報農業部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文件材料請郵寄至農業部農業機械化管理司。各省(區、市)全國“平安農機”示范縣推薦數量,原則上控制在本省(區、市)農業縣數量的1/25左右。示范崗位標兵推薦數量基層人數原則上不少于80%。
農機安全生產政府重視和社會關注程度不斷提高,部門配合密切,工作機制健全;農機安全生產法治化水平進一步提高,安全生產責任更加落實,應急體系更加健全,安全工作規范化水平不斷提升;農機安全監理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加強,裝備水平和信息化水平不斷提高,基層農機安全監管網絡更加健全,農機安全監管和公共服務能力進一步增強。
宿州市政策咨詢專線:0551-65310892,15855157003(微信同步)
宿州市平安農機示范鄉(鎮)申報條件:
1、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各縣(區)要高度重視創建考核驗收工作,明確目標,細化責任,扎實推進,及時做好各項考核驗收工作。
2、扎實開展審核推薦。各縣(區)農機化管理服務中心、應急管理局要聯合成立考核組,對2020年開展“平安農機”創建的鄉(鎮)及時做好審核、推薦等工作,每個縣(區)推薦不超過2個。
3、及時上報有關材料。各縣(區)要對達到創建標準的鄉(鎮),在11月10日前將《宿州市“平安農機”示范鄉(鎮)申報表》(見附件1)、《宿州市“平安農機”示范鄉(鎮)考評計分表》(見附件2),報送宿州市“平安農機”創建考核驗收領導小組辦公室
宿州市平安農機示范鄉(鎮)申報程序:
(一)市縣申報。每年8月底前,市、縣人民政府按照申報條件(見附件1、附件2)申報全國“平安農機”示范市、縣和全國農機安全監理示范崗位標兵。市級、省級農機和安全監管部門要依照申報條件進行審核。
(二)省級推薦。每年9月底前,省級農機和安全監管部門負責核查,并聯合行文將推薦的示范單位、崗位標兵申報表(見附件3、附件4)報農業部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文件材料請郵寄至農業部農業機械化管理司。各省(區、市)全國“平安農機”示范縣推薦數量,原則上控制在本省(區、市)農業縣數量的1/25左右。示范崗位標兵推薦數量基層人數原則上不少于80%。
(三)公示公布。每年11月底前,農業部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對各省(區、市)推薦的示范單位、崗位標兵材料組織審查,必要時進行現場核驗,對擬入選的單位和標兵面向社會進行公示,根據公示情況確認并公布終獲得全國“平安農機”示范市、縣和農機安全監理示范崗位標兵的名單。對全國“平安農機”示范市、縣授予標牌,對全國農機安全監理示范崗位標兵頒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