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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資訊
合肥市市級儲備糧承儲資格認定政策已出,合肥市境內注冊的,從事糧油加工、購銷、儲存等經營行為的糧食企業可以申報,承擔市儲糧承儲業務的企業,必須取得市儲糧承儲資格。合肥市市級儲備糧承儲資格認定條件及申報材料時間,以下將一一為你講解,對政策有其他疑問的,歡迎咨詢我們。
合肥市儲備糧承儲資格政策咨詢:15855137731(微信同號),0551-65300128
合肥市級儲備糧承儲資格認定條件
(一)原糧類企業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國有獨資或國有控股企業,經所在地糧食行政管理部門進行糧油倉儲單位備案,在承擔政策性業務的金融機構設立賬戶,具備星級糧庫資格,倉房(油 罐)設施產權自有;
2、倉房(油罐)設施、庫區地理位置及環境條件等應當符合《糧油倉儲管理辦法》、《糧油儲藏技術規范》、《糧食倉 庫建設標準》和《植物油庫建設標準》的要求,庫區與居民區有效隔離,周邊無污染源、危險源,糧油進出交通便利, 庫區內分區合理,環境整潔,防火、防洪、防盜、防雷等安全生產設施齊全;
3、倉庫容量應達到一定規模:同一庫區總完好倉容不低于1.5萬噸,原則上高大平房倉完好倉容在0.5萬噸以上,或油罐總容量不低于0.4萬噸,且單個罐容在0.1萬噸以上;
4、具有與糧油儲存功能、倉(罐)型、進出方式、糧油品種、儲存周期等相適應的倉儲設備條件。基本設備應當符合《糧油儲藏技術規范》的要求,具有糧食裝卸、輸送、清理、計量、防治、通風等設備,或者具有植物油接發、油泵、計量、污水處理、管道清掃、保溫等裝置;
5、具備檢測糧油儲存期間的溫度、水分、害蟲密度等條件。申報的倉房須配備糧情測控、機械通風、環流熏蒸等系 統并符合相關規程;
6、具備糧油常規質量、儲存品質和必要食品安全指標檢 驗能力,有滿足相應檢驗項目需求的檢驗儀器設備和滿足檢驗工作需要的獨立檢驗場所;
7、具有經過專業培訓的專職糧食保管、檢驗等管理技術 人員,其數量原則上應達到以下規定:
糧食類:1.5至5萬噸(含1.5萬噸,不含5萬噸,下同)倉容,糧油檢驗員不少于2人,糧油保管員不少于4人;5 萬噸至10萬噸倉容,糧油檢驗員不少于3人,糧油保管員 不少于6人;10萬噸以上倉容,每增加5萬噸倉容,糧油檢 驗員增加1人,糧油保管員增加2人。
油脂類:0.4萬噸至5萬噸(含0.4萬噸,不含5萬噸,下同)罐容,糧油質量檢驗員、糧油保管員分別不少于2人; 5萬噸及以上罐容,糧油質量檢驗員和糧油保管員分別不少于3人。
8、企業規章制度健全并嚴格執行。會計、統計、保管賬 賬相符、賬實相符。企業財務狀況良好,申請前兩個年度內 沒有連續發生虧損;
9、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服從行政監督和信貸監管。申請前兩個年度內沒有違反國家糧食政策法規的記錄,沒有 發生儲糧安全及其他安全責任事故;
10、嚴格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糧食流通統計制度。
(二)成品糧油類企業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經所在地糧食管理部門糧油倉儲 單位備案,穩定規范經營滿1年以上,上年度糧食經營活動 守法誠信等級被評定為A級或申報前兩年內未出現失信記 錄。原則上倉房(油罐)設施產權自有;
2、應為國家糧油統計信息系統入統企業,嚴格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糧食流通統計制度。
3、同一廠(庫)區具有倉容0.5萬噸以上的具有控溫儲存條件的房式倉或經規范設計建造的標準工業廠(倉)房。
4、日加工能力為150噸以上且月均經營量為1500噸以上;
5、具備成品糧油常規質量、儲存品質和必要食品安全指標檢驗能力,有滿足相應檢驗項目需求的檢驗儀器設備和滿 足檢驗工作需要的獨立檢驗場所。或與具備資質的第三方檢 測機構簽訂1年以上產品質量監測委托協議;
6、企業規章制度健全并嚴格執行。企業財務狀況良好,申請前兩個年度內沒有連續發生虧損;
7、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2年內無違反國家糧食政策 法規的行為,經營產品2年內未在縣級以上部門抽檢中出現 不合格問題,未發生安全生產及其他食品安全責任事故。
合肥市級儲備糧承儲資格申報材料
(一) 市級儲備糧承儲資格認定申請表;
(二) 庫區基本情況表;
(三) 主要儲糧應用技術說明;
(四) 企業檢化驗條件表;
(五) 企業倉儲管理情況表;
(六) 企業財務狀況表;
(七) 庫區總平面示意圖;
(八) 資產負債表、損益表。
合肥市級儲備糧承儲資格申報時間
合肥市儲糧承儲資格申報工作原則上每年4月份集中組織實施。企業應在申報時限內通過政務服務窗口提交申請材料,由市發改委(糧食局)相關業務處室代行窗口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