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行業資訊
肥西縣為更好地服務企業,幫助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和就業困難群體走出困境,緩解企業暫時困難,貫徹落實援企穩崗以工代訓政策。肥西縣援企穩崗以工代訓申報材料時間及補貼標準請看下文。
肥西縣援企穩崗政策解答:15855137731(微信同號),0551-65300128
肥西縣援企穩崗以工代訓申報材料
(一)中小微企業新吸納“四類人員”就業申報援企穩崗以工代訓:
1. 《援企穩崗以工代訓補貼資金申請表》(附件3);
2. 企業營業執照(副本);
3. 新吸納人員花名冊(附件1):
4. 縣人社部門審核蓋章的勞動用工備案登記表;
5. 離校兩年內高校畢業生畢業證書(中小微企業未新吸納此類人員的無需提供);
6.開展以工代訓月份申報人員月工資發放銀行對賬單。
(二)“五大行業”新吸納就業申報援企穩崗以工代訓:
1. 《援企穩崗以工代訓補貼資金申請表》(附件3);
2. 企業營業執照(副本);
3. 新吸納人員花名冊(附件1);
4. 縣人社部門審核蓋章的勞動用工備案登記表;
5. 開展以工代訓月份申報人員月工資發放銀行對賬單。
(三)受疫情影響連續停工停產15天以上的中小微企業申報援企穩崗以工代訓:
1. 《援企穩崗以工代訓補貼資金申請表》(附件3);
2. 企業營業執照(副本);
3. 停工停產期間在職職工花名冊(附件2);
4. 開展以工代訓月份申報人員月工資發放銀行對賬單。
肥西縣援企穩崗以工代訓申報時間
申報時間自本通知下發時間開始至2020年12月31日止,以企業在系統中提交時間為準。
肥西縣援企穩崗以工代訓補貼標準
(一)對中小微企業在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吸納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離校兩年內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人員(以下簡稱“四類人員”)就業,并開展以工代訓的,按照每人每月200元標準給予企業以工代訓補貼。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登記失業人員由肥西縣人社局相關部門界定;離校兩年內高校畢業生指2018年6月1日及以后畢業的學生,以畢業證書簽章時間為準。
(二)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外貿、住宿餐飲、文化旅游、交通運輸、批發零售行業(以下簡稱“五大行業”)的各類企業于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吸納就業并開展以工代訓的,按照每人每月200元標準給予企業以工代訓補貼。企業所屬的行業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等有關規定進行歸類。
(三)對受疫情影響出現生產經營暫時困難導致連續停工停產達到15天,但繼續為職工發放工資(或生活費)的中小微企業,按照每人每月200元標準給予企業以工代訓補貼。中小微企業根據《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2017)》界定,未納入大型企業統計范圍的均視為中小微型企業。
肥西縣援企穩崗以工代訓相關說明
1. 對于以工代訓或停工停產發生在2020年7月2日之前的,政策不予追溯,不可申領援企穩崗以工代訓補貼。
2. “新吸納就業”指安徽省就業失業和勞動用工備案信息系統中備案的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新增的就業人員,不包括企業原職工續簽勞動合同人員。
3. 中小微企業連續停工停產天數跨月滿15天的,例如7月22日到8月5日,跨月滿15天,僅能申報8月份一個月的補貼,同時還需為職工發放了8月份的工資或生活費。
4. 工資或生活費原則上要求通過銀行打卡發放。對于通過微信、支付寶等便捷渠道發放的,需提供相關證據材料。現金形式發放的,不予認可。
5. 企業若申請12月份的援企穩崗以工代訓補貼,需提供12月份的工資或生活費發放憑證。政策截止至12月31日,過期補交憑證不予認可。
6. 所提供的材料全部需要加蓋企業公章。所有材料具有告知承諾效力,企業對承諾告知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援企穩崗以工代訓補貼資金申請表
企業 基本 情況 |
名 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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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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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冊 類 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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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執照 編 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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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定 代表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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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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賬號 信息 |
名 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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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戶行 (全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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賬 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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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工代訓 申報類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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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工代訓 申報人數 |
月份 |
7月 |
8月 |
9月 |
10月 |
11月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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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補貼數額 |
大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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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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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 申報 意見 |
所有申報材料具有告知承諾效力,企業對承諾告知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經辦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