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外省資訊
為激勵我市企事業單位和個人發明創造,促進自主知識產權成果的轉化實施,推進全市知識產權工作的深入開展。本文將為大家詳細說明關于南京市優秀專利獎申報條件要求及材料內容,凡在南京市擁有中國專利的各類單位和個人都可以申報,詳細情況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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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優秀專利獎申報認定條件
凡在南京市行政轄區內擁有中國專利的各類單位和個人(以下簡稱專利權人),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均可申報(以單項專利為申報單位)。
1.近5年(2015年1月1日以后)授權的發明專利;近3年(2017年1月1日以后)授權的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
2.專利權有效,在申報截止日前無法律糾紛;
3.專利已實施,并且未涉及侵犯他人合法權益;
4.全體專利權人均同意參評;
5.未獲得過南京市優秀專利獎、江蘇省專利項目獎和中國專利獎。
南京市優秀專利獎申報材料要求
各區(園區)知識產權部門負責組織本地區和部門符合條件的單位和個人申報。各區(園區)要高度重視申報工作,積極組織本地區和部門符合條件的企事業單位和個人申報,并確保申報資料真實有效。
1.申報材料。申報單位需填寫《南京市優秀專利獎申報書》,并按照《南京市優秀專利獎申報材料清單》提供所需各項資料,統一按序用A4紙裝訂成冊,一式一份;同時提供相應的PDF版電子文檔。
2.申報程序。申報單位需向所在地的區(園區)知識產權部門申報并提交申報材料,區(園區)知識產權部門根據評選標準對申報項目進行初審,初審合格后簽署意見并蓋章。申報材料及電子文檔統一由區(園區)知識產權部門報至南京市知識產權局公共服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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