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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江蘇省重點實驗室申報條件有哪些?鼓勵獎補政策是怎樣的?驗收方式包括哪些?江蘇省重點實驗室的建設旨在圍繞我省經濟、科技、社會發展的迫切需求,以應用基礎和高技術研究為重點,針對學科前沿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科技問題,開展創新性研究,獲取原始創新成果和自主知識產權,培育產業技術源,聚集和培養重點學科領域學術帶頭人和創新團隊。詳情如下,還有不懂的地方請直接咨詢以下專人指導電話為您詳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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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重點實驗室申報條件
(一)擁有學術水平高、學風嚴謹、組織能力強的學科帶頭人及一支學術思想活躍、科研業績優秀、團結協作、結構合理的科研人才隊伍。
(二)研究領域符合國家和省有關科技發展政策,在某一高技術研究領域具有明顯優勢,具備承擔國家及省重大科技任務的能力,以往科研成績突出,擁有國內領先的科研成果。
(三)能提供保證省重點實驗室開展科研和學術活動的資金、技術支撐、實驗條件和相對集中的設施場所等后勤保障。
江蘇省重點實驗室申報獎補政策
省重點實驗室組建由依托單位提出、主管部門擇優推薦并組織編報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省科技廳經專家咨詢、現場考察及同行專家論證通過后,由申請單位按照可行性論證報告編制項目計劃任務書,并按要求與省科技廳簽定科技項目合同。
項目計劃任務書、科技項目合同是省重點實驗室建設項目驗收、考核的主要依據,具有法律約束力。逾期不簽定項目合同或主要指標達不到立項規定要求的,取消項目立項。
對我省重點發展且具有科教資源優勢的高技術領域、采取跨學科、跨部門由高校、科研機構與企業聯合出資組建的省重點實驗室,優先予以扶持。
江蘇省重點實驗室驗收方式
省重點實驗室建設期限一般不超過3年。建設實施期間,須定期向主管部門報告建設進展及運行情況。
省重點實驗室建設運行期間應嚴格執行《江蘇省科技計劃項目實施管理辦法》(蘇科計[2005]393號)的規定。建設期間實驗室主任連續半年以上不在崗時,一般應及時調整并報省科技廳和主管部門備案。建設期間實驗室建設內容、研究課題有調整的,須及時上報省科技廳備案。
省重點實驗室建設任務完成后,應及時提出驗收申請,驗收按照《江蘇省科技計劃項目驗收管理辦法》(蘇科計[2005]377號)執行。經驗收合格取得《江蘇省科技計劃項目驗收證書》后,省科技廳頒發相應銘牌。
省重點實驗室建設項目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由依托單位申請中止:
1、實驗室骨干技術人員離開依托單位或合作關系發生重大變化,項目已無法繼續實施的;
2、依托單位發生重大變故,實驗室建設自籌經費不能足額到位,項目難以完成建設任務的;
3、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項目不能繼續實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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