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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整理了湖北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報類別、申報條件、申報要求等有關內容,想要申報的企業單位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歡迎致電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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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湖北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報類別
本次申報基地分為兩類: 一類是集聚類基地,指依托國家高 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國家可持續發展實驗區,以及相關部門認定的國家文化類園區等,具有明確邊界范圍和專業管理機構,能夠聚集一批文化科技融合相關要素和企業,并為文化和科技融合發展提供相應基礎設施保障和公共服務的特定區域。一類是單體類基地,指在文化和科技融合發展領域取得突出成績、在本領域處 于領先地位且具有先導性和示范性優勢的企業(或事業)單位。
本次申報重點領域和方向: 文化旅游、新聞出版、電影、廣播電視、網絡文化等。
二、湖北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報條件
(一)申請集聚類基地應具備以下條件:
1. 目標明確。基地應有明確的發展定位、目標和規劃,對解決文化和科技融合“最后一公里”或補短板具有一定的探索性,且在文化科技創新價值鏈的技術研發與集成應用、技術標準制定、技術轉移、產業技術聯盟等方面在全國或本省及區域內具有代表 性和示范性。
2.示范性強。基地內文化科技企業數量達到一定規模,年度營業收入總額不低于10 億元,其中為文化行業提供技術服務所 取得的營業收入占比不低于20%的企業數量達到10 家以上。
3.管理規范。基地具有明確的邊界范圍,有專業化管理及運營機構,并設有專職部門和專職工作人員負責推進文化和科技融合等工作。
4.配套完善。基地應搭建完善的專業公共服務平臺,并建立 或引入文化科技產業基金,能為文化和科技融合領域各類機構提 供創業孵化、融資推介、信息交流、人才培養、市場推廣、管理 咨詢、知識產權保護等多方面的服務。
(二)申請單體類基地應具備以下條件:
1.特色鮮明。在文化和科技融合領域科技成果轉化業績突出, 新技術產業化推廣應用成效明顯且具有帶動示范性,采用新技術 改造提升文化服務水平效果明顯且在本行業產生一定影響力。
2.主業突出。主營業務應圍繞文化和科技融合且主營業務收 入居于行業領先地位,科技企業為文化行業提供科技支撐的相關 產品收入總和占總收入的50%以上,文化企事業單位采用新技術 開發文化服務新業態或新業務占其業務種類或數量的 10%以上。
3.創新能力強。研究開發以及購買技術服務的費用之和占同 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達到3%以上,擁有專利、商標、著作權 等自主知識產權數量居于行業領先水平,近三年科技成果轉化達 3項以上且被10 家以上文化企事業單位采用,具有本科以上學歷 的人員占當年職工總數的50%以上。
4.管理規范。設有專職部門和專職工作人員負責推進文化和 科技融合等工作。
三、湖北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報要求
(一)申報方式。
采取紙質申請文件申報的方式。請各申報基地在科技部官網 下載相關文件并填寫。
(二)申報材料。
1.申報集聚類基地需提供以下材料:
(1)《國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報表(集聚類)》(見 附件1)。
(2)《基地入駐企業情況表》(見附件2)。
(3)《2019-2021 年基地特色園區情況表》(見附件3)。
(4)申報書(包括基地區域邊界范圍圖、空間布局和產業集 聚特色、技術研發集成應用情況、科技助力文化行業轉型升級情 況、新興文化業態的培育情況、新技術產業化推廣應用成效、基 地特色產業園區建設及發展情況、基地領軍企業及文化和科技融 合創新品牌發展情況、基地對當地文化和科技融合發展所產生的 推動作用情況、配套公共服務情況、政府專項資金支持和政策支 持情況、專業化的文化科技孵化平臺建設情況、管理機構情況及 管理制度等)。
(5)基地中長期發展戰略規劃(包括發展定位、主要目標、 重點任務、具體舉措、預期效益、文化重點領域核心關鍵技術進 展情況以及相應的年度推進計劃等)。
(6)基地近3 年來(成立不足3 年的自成立之日起)所獲國家級和省級獎勵、榮譽和扶持情況。
2.申報單體類基地需提供以下材料:
(1)《國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報表(單體類)》(見 附件4)。
(2)申報書(包括發展歷程、主要產品和服務介紹、管理制 度和組織架構、技術研發集成應用情況、科技助力文化行業轉型 升級情況、新興文化業態的培育情況、新技術產業化推廣應用成 效、基地對當地文化和科技融合發展所產生的推動作用情況等)。
(3)基地中長期發展戰略規劃(包括發展定位、主要目標、 重點任務、具體舉措、預期效益、文化重點領域核心關鍵技術進 展情況以及相應的年度推進計劃等)。
(4)基地近3 年來(成立不足3 年的自成立之日起)所獲 國家級和省級獎勵、榮譽和扶持情況。
(5)基地為企業的,應提供以下材料: 營業執照、組織機構 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的復印件,如企業登記模式為三證合一,則 僅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最近2 年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年度財 務報表;開戶銀行開具的企業信用狀況的資信證明;稅務部門提 供的上一年度完稅證明。
(6)基地為事業單位的,應提供以下材料: 事業單位法人證 書、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的復印件,如事業單位登記模 式為三證合一,則僅提交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最近2 年的年度 財務報告。有關申報材料如為復印件,請加蓋申報單位公章,并將原件 提交省級科技行政管理部門核驗。需同時報送所有申報材料的電 子版光盤。
(三)申報程序。
1.組織申報。
由基地所在地政府牽頭成立基地建設(管理)領導小組及管 理辦公室,負責組織集聚類基地和單體類基地進行申報,并將申 報材料統一報送省級科技行政管理部門。
2. 申報推薦。
各省級科技行政管理部門會同黨委宣傳部門對申報材料進 行審核,經征求網信、文旅、廣電等相關部門意見后,由科技行 政管理部門和黨委宣傳部門共同出具推薦函,并填寫《國家文化 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報匯總表》(見附件5),與申報材料一并 報送國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管理辦公室。
中關村中恒文化科技創新服務聯盟具備單體類基地推薦資 格,參照上述程序進行推薦。
3.組織評審。
(1)合規性審核: 國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管理辦公室 對申報材料進行合規性審核;
(2)專家函評: 國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管理辦公室組 織專家對通過合規性審核的基地進行函評;
(3)會議答辯: 國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管理辦公室根據函評結果,組織基地負責人進行會議答辯;
(4)科技部、中央宣傳部會同中央網信辦、文化和旅游部、 廣電總局根據會議答辯結果,確定擬調研實勘的基地名單。
4.調研實勘。
科技部、中央宣傳部會同中央網信辦、文化和旅游部、廣電 總局組織專家對通過評審答辯的基地開展調研實勘。
5.確定資格。
科技部、中央宣傳部會同中央網信辦、文化和旅游部、廣電 總局根據實地調研結果,結合國家戰略布局,綜合考慮區域、結 構、代表性等因素,確定擬認定基地建議名單并進行公示后,予 以正式發布。
(四)報送數量。
各省級科技行政管理部門和黨委宣傳部門推薦的基地總數 不超過3家,其中集聚類基地不超過1家。中關村中恒文化科技 創新服務聯盟推薦的單體類基地總數不超過5 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