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項目申報
其他項目解疑答惑
安徽省政策免費指導電話:158 5515 5532(同v)
安徽省統計局固定資產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我局固定資產管理,實現所有固定資產從入口、使用到報廢等各環節的動態監管,提高固定資產使用效率,保障固定資產安全和完整,杜絕固定資產損失和流失,根據《安徽省行政事業單位G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安徽省省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使用管理暫行辦法》、《安徽省省級行政事業單位G有資產處置管理暫行辦法》和《安徽省省級行政單位通用辦公設備家具配置標準》等,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局機關各處室、各事業單位(以下簡稱各單位)。
第三條 行政事業單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確認為G家所有的資產,包括固定資產、流動資產和無形資產等,本辦法主要針對固定資產管理(計算機軟件等無形資產比照執行)。局所有固定資產(包括中央事業經費購置的局本級使用固定資產和事業單位自籌資金購置的固定資產)實行統購、統配、統管,嚴格按流程由各單位申請購置和領用。
第四條 局辦公室、數管中心負責各單位固定資產產權界定、資產清查、申報處置等工作,按照固定資產配備及使用標準,依程序統一購置、統一分配調劑使用,對各單位固定資產的使用情況實行監管。
第五條 各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保管使用的固定資產安全性和完整性負責,并指定專人擔任資產管理員,負責本單位固定資產日常管理。各單位主要負責人和資產管理員工作調動時,須同時辦理交接手續。各單位人員變動(調動或退休)時,也須同時辦理資產變動手續。
第二章 固定資產范圍、分類與計價
第六條 根據財政部《行政單位財務規則》(財政部令第71號),固定資產是指使用年限超過一年,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以及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
第七條 固定資產的分類。固定資產分為六大類:房屋及構筑物、通用設備、專用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檔案、家具用具裝具及動植物。
第八條 固定資產計價按相關會計制度規定執行。
第九條 固定資產不實行折舊,按原值入賬。
第三章 固定資產日常動態管理
第十條 日常管理分工。日常管理包括固定資產預算編制、采購驗收、編碼管理、登記入賬、領用、維修維護、回收處置等。固定資產采購預算包括在局年度統一預算里,由局預算管理部門按財政廳統一要求和程序申報。賬務管理,固定資產總賬、明細賬由局辦公室財務科負責。實物管理,電子設備類資產(包括計算機軟件)由局數管中心負責,非電子設備類資產由局辦公室行政科負責。固定資產定期清查工作由局資產清查領導小組負責組織與實施。
第十一條 日常管理以資產卡片為載體,由各單位負責基本信息維護。按照《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信息系統管理規程》,以省財政廳統一配置的資產管理信息系統為基礎,結合我局個性化管理需求,建立我局固定資產信息管理系統,實現固定資產從購置、驗收入庫、領用、維修維護、到回收處置全程網上辦理。物隨人走,沒有歸屬到具體人的固定資產由本單位資產管理員負責管理。各單位資產管理員負責本單位固定資產信息的更新維護工作,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按管理權限審核。
第十二條 建立固定資產條碼管理機制,全局所有固定資產均按規則編制條碼,并將條碼信息制成卡片,貼于固定資產顯著位置,可通過條碼閱讀器讀取固定資產的基本信息(條碼卡片上只顯示資產名稱、使用部門、使用人等)。
固定資產條碼編碼規則:資產大類代碼(4位)+取得日期(8位)+流水號(6位)+取得方式(2位)。
資產大類代碼(4位),分別是房屋(FWZC)、構筑物(FWGZ)、通用設備(TYSB)、專用設備(ZYSB)、軟件(TYRJ)、文物和陳列品(WWZC)、圖書檔案(TUDA)、家具用具裝具及動植物(JJZC)。
取得日期(8位),如20170511。流水號(6位),在資產卡片新建時,由系統按同一大類下自000001-999999號中一次性遞增配發。取得方式(2位),01-08,分別代表新購、調撥、接受捐贈、自建、置換、盤盈、自行研制和其他。
第四章 附則
第十六條 不符合固定資產標準的各種辦公用品、用具、生活用品、器具、材料等低值易耗品,原則上使用辦公耗材管理模塊進行統一管理。管理流程:
購置審批手續完成后,電子類資產管理員新增入庫 |
→ |
各單位領用人根據庫里現有的申請領用 |
購置審批手續完成后,非電子類資產管理員新增入庫 |
第十七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的,依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G務院令第427號)等G家有關法律規定進行問責。
第十八條 本辦法由局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安徽省統計局固定資產管理辦法》(皖統辦〔2006〕39號)同時廢止
安徽省固定資產入庫管理辦法的內容還有很多,看完之后對于該項目還有疑問,歡迎致電咨詢小編為您解答。
安徽省政策免費指導電話:158 5515 5532(同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