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外省資訊
荊門市創新創業型高層次人才(團隊)獎勵、大學生創業項目(團隊)獎勵、首次入駐創業平臺、科技孵化器、創業空間的個人或團隊申報場租補貼等內容整理如下,荊門市的企業單位可以了解一下,有任何不明白的地方歡迎致電咨詢。
政策咨詢熱線:18709834578(v同)
一、受理時限
常年受理,7個工作日內受理完畢。
二、受理對象
(一)引進我市中心城區的創新創業型高層次人才(團隊);
(二)首次入駐科技孵化器、產業加速器的大學生創業項目(團隊);
(三)首次入駐創業平臺、科技孵化器、創業空間等的個人或團隊。
三、受理條件
(一)申報創新創業型高層次人才(團隊)獎勵的條件
1.有在我市落戶相關手續或與引進單位簽訂的相關協議;
2.本人或核心成員每年在荊工作6個月以上相關證明;
3.提供產生相關經濟效益財務審計報告;
(二)申報大學生創業項目(團隊)獎勵的條件
1.申報荊門市級創業大賽項目配套獎勵的條件
(1)入駐我市科技孵化器、產業加速器的相關手續或簽訂的相關協議;
(2)獲得由荊門市級主管部門主辦的創新創業大賽二等獎(或銀獎)及以上獎勵的證明文件;
2.申報國家及省級創新創業大賽項目配套獎勵的條件
(1)入駐我市科技孵化器、產業加速器的相關手續或簽訂的相關協議;
(2)團隊或核心成員獲得各類省級及以上創新創業大賽榮譽、且有獲得資金獎勵的文件及獎金發放證明;
(三)首次入駐創業平臺、科技孵化器、創業空間的個人或團隊申報場租補貼的條件
1.入駐我市創業平臺、科技孵化器、創業空間的相關手續或簽訂的相關協議;
2.提供交納場租費用的原始票據。
四、獎勵補貼標準
1.創新創業型高層次人才(團隊)研究或推廣的重大技術成果轉化后產生經濟效益(產值)在3000萬元以上的,按1%比例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2.大學生創業項目(團隊)獲得荊門市級主管部門主辦的創新創業大賽一等獎(或金獎)的給予配套獎勵不超過10萬元、二等獎(或銀獎)的給予配套獎勵不超過5萬元;
3.大學生創業項目(團隊)獲得各類國家及省級創新創業大賽榮譽的,可給予同等獎勵額度的配套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4.首次入駐創業平臺、科技孵化器、創業空間的個人或團隊申報場租補貼的,按實際交納場租的原始票據金額給予補貼;
5.同一項目不重復享受配套獎勵。
五、辦理程序
1.個人(團隊)向市政務服務中心“惠企政策辦理”窗口提交申請資料,窗口分類分辦;
2.市科技部門組織評審、審核;
3.市財政部門審核撥付市本級資金,中心城區各區財政部門負責兌現到個人(團隊);
4.本地科技部門將辦理結果告知個人(團隊)。
六、資金來源
按現行財政體制分級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