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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小編將為大家具體講講關于成都市建設國家區塊鏈創新應用綜合性試點專項政策申請補貼獎勵和要求等內容,詳情如下,需要咨詢申報的企業單位可以免費咨詢小編為您解答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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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區塊鏈基礎設施建設
(一)支持國家、省級區塊鏈基礎設施在蓉落地。支持龍頭企業、平臺企業或機構參與國家級區塊鏈基礎設施超級節點、骨干節點及省級區塊鏈基礎設施節點在蓉建設和運營。對參與國家、省級區塊鏈基礎設施建設的,按企業或機構投入成本的20%給予最高100萬元一次性補貼;對牽頭成立運營中心并實際開展業務的企業或機構,前兩年按運營成本實際投入的20%,每年給予最高50萬元補貼。
(二)加快布局成都市區塊鏈公共服務基礎設施。支持龍頭企業、平臺企業或機構參與成都市區塊鏈公共服務基礎設施建設。對企業或機構自主投入參與成都市政務區塊鏈基礎設施建設的,按實際投入成本的20%給予最高50萬元一次性補貼。鼓勵企業或機構依托國家、省級區塊鏈基礎設施,以市場化的方式建設成都市產業區塊鏈基礎設施,對建設基礎設施節點的企業或機構,經認定按實際投入成本的20%給予最高50萬元一次性補貼。
二、深化區塊鏈場景應用
(三)加快建設行業聯盟鏈。支持企業或機構圍繞城市治理、公共服務、普惠金融等重點領域和智能制造、供應鏈金融、文旅、碳中和、醫療健康、政務、數字版權、司法、數據要素、教育等特色領域,建設行業聯盟鏈。建立優秀行業聯盟鏈庫,入庫行業聯盟鏈應基于國家、省、市級區塊鏈基礎設施建設,節點不少于4個、上鏈應用數不少于5個。每年遴選不超過10個重點行業聯盟鏈予以支持,按其建設及運營總投入的20%給予最高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獲得政策支持的行業聯盟鏈,原則上應面向我市中小微企業提供至少一年期的用鏈費用減免,支持中小企業上鏈用鏈。
(四)打造區塊鏈典型應用示范。鼓勵企業圍繞“成都國家區塊鏈創新應用綜合性試點”重點任務開展應用示范,對于參與并完成既定試點目標的項目,按該項目建設成本的20%給予最高100萬一次性補貼。支持企業或機構圍繞“智慧蓉城”建設、“建圈強鏈”產業高質量發展、城市生產生活方式賦能提質等,開展區塊鏈創新應用示范,根據項目服務用戶數、市場規模和效益、城市貢獻等指標,每年遴選不超過10個典型應用案例,給予其上鏈成本50%最高50萬的一次性補貼。建立區塊鏈優秀應用庫,將優秀區塊鏈項目及其核心產品,優先納入成都市新經濟創新產品目錄和場景示范工程,幫助企業開拓市場。
三、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
(五)加快企業培育。深入實施區塊鏈建圈強鏈行動,加快發現和培育一批本土區塊鏈領軍企業和隱形冠軍,每年在全市范圍內評選10家區塊鏈領軍企業和高成長潛力企業,實施“一對一”全生命周期精準服務,直接納入新經濟專業化銀行金融白名單和政府引導基金儲備庫,在申報國家、省、市區塊鏈相關政策支持、新經濟企業梯度培育、機會清單發布、新產品發布推廣等方面,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推薦。支持企業開拓外地市場,對年度區塊鏈業務市外銷售收入首次超過5000萬元、1億元、5億元、10億元的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獲評國家部委示范項目的區塊鏈企業,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勵。
(六)推動產業聚集發展。鼓勵有條件的區(市)縣圍繞自身產業定位和數字經濟特色應用打造區塊鏈產業聚集區,支持區(市)縣聚焦數字產業特色優勢領域創建區塊鏈創新應用示范基地。根據產業規模、創新實力、行業影響力等指標,每年評選5個區塊鏈創新應用示范基地并授牌。對獲批省級及以上區塊鏈產業聚集區、區塊鏈創新應用示范基地等的,按運營成本實際投入的20%給予其專業化運營機構最高100萬元一次性補貼。
(七)引導產業安全有序發展。引導企業或機構積極開展區塊鏈企業及服務備案。支持有條件的企業或機構在蓉建設體系完備的區塊鏈技術測評機構,并獲取相關認證測評資質。對建設區塊鏈技術測評機構,獲得省級以上資質認證并對外提供服務的,按照實際投入成本的20%給予最高200萬元一次性補貼。
四、營造良好發展生態
(八)強化產業要素支撐。加大區塊鏈人才引培力度,將區塊鏈人才納入成都市大數據人才培養體系予以支持。將區塊鏈企業納入成都新經濟天使投資基金和成都新經濟產業投資基金重點支持范圍,對符合條件的區塊鏈企業給予直投或跟投。
(九)建立健全區塊鏈標準體系。鼓勵企業或機構共同發起或參與區塊鏈標準制修訂工作,建立涵蓋技術、平臺、功能、安全、服務等全流程區塊鏈標準體系。對主導編制國際、國家、行業、團體區塊鏈標準的企業或機構,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
(十)促進產業協作互動。圍繞建設區塊鏈產業發展高地,著力提升成都市在區塊鏈領域的話語權和影響力。圍繞建設區塊鏈產業發展高地,引進、策劃、組織一批國際性、專業化的區塊鏈產業展會、專業賽事和學術交流活動。對吸引國家、省、市相關領導、國內外院士、行業專家、知名區塊鏈企業家等超過100人,參會人數達500人以上的,按照會議投入的50%,給予承辦的社會組織或企業最高150萬元一次性補貼。支持社會組織和企業開展資源供需對接、企業協作等區塊鏈項目活動,活動規模超過100家企業,單場活動宣傳流量在1000萬人/次以上,按照實際投入的50%,給予自主舉辦的社會組織或企業單場最高20萬元一次性補貼。
本政策自2023年2月10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2年。市新經濟委根據本政策制定相關實施細則。各區(市)縣結合本政策和自身實際,研究制定扶持區塊鏈產業發展的配套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