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外省資訊
為進一步加大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力度,武漢市開展第二批創新型中小企業和第五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工作,有關申報內容整理如下,武漢市想要申報的企業單位歡迎來電咨詢。
政策咨詢熱線:18709834578(v同)
一、支持條件
(一)創新型中小企業應符合《實施細則》中“湖北省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標準”要求。按標準評價得分達到60分以上(其中創新能力指標得分不低于20分、成長性指標及專業化指標得分均不低于15分),或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近三年內獲得過國家、省級科技獎勵。
2.獲得高新技術企業、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和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等榮譽(均為有效期內)。
3.擁有經認定的省部級以上研發機構。
4.近三年新增股權融資總額(合格機構投資者的實繳額)500萬元以上。
(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應符合:主導產品應優先聚焦制造業短板弱項,符合工業“六基”所列重點領域,從事細分產品市場屬于制造業核心基礎零部件、先進基礎工藝和關鍵基礎材料;或符合制造強國、網絡強國戰略重點產業領域;或屬于產業鏈供應鏈關鍵環節及關鍵領域“補短板”“鍛長板”“填空白”產品;或圍繞重點產業鏈開展關鍵基礎技術和產品的產業化攻關;或屬于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的創新產品;或屬于我省或各市(州)重點鼓勵發展的支柱和優勢特色產業等領域。
二、申報方法及流程
(一)申報須知
根據《實施細則》,優質中小企業根據企業不同規模、成長性、創新能力、以及市場占有率等指標依次由低到高分為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三個梯次,原湖北省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稱號改為“湖北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企業應依據梯次由低到高進行相關申報,擬申報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必須先成為創新型中小企業;擬申報專精特新“小巨人”認定的,必須先成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有效期內的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無需申報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或創新型中小企業。
(二)創新型中小企業
1.申報方法。創新型中小企業申報條件及佐證材料等相關要求見附件1,申請企業需登陸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以下簡稱培育平臺,“創新型中小企業申報”欄目中填報相關企業信息及對應材料,完整填寫《創新型中小企業自評表》,并按要求上傳佐證材料。企業在培育平臺申報后,同時在線填寫《第二批創新型中小企業備案名單申報表》。
2.申報流程。本次申報自通知下發之日起至2023年2月2日截止,截止日期后提交申報資料的企業將于下批次進行認定。
(三)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1.申報方法。第五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由創新型中小企業自愿申請,申請和復核采取線上填報與線下報送相結合的方式,線上與線下數據須保持一致。符合條件的創新型中小企業,需完整填寫《第五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請書》(以下簡稱《申請書》,見附件3),按要求編制本企業佐證材料(見附件4),將申請書及佐證材料合訂成冊形成線下紙質申報材料。并于2023年2月27日-3月5日期間登陸培育平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欄目,線上完整填報相關企業信息、上傳佐證材料。同時填寫《第五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匯總表》(見附件5)、自評表(見附件6),于2023年3月1日前將蓋章的企業紙質申報資料(一式三份),以及申報匯總表和自評表(一式一份)報至區企服局。
2.申報流程。各園區組織本園區內符合條件的創新型中小企業參與申報。申報第五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企業,將線下紙質申報資料(含《申請書》及佐證材料裝訂成冊)交至區企業服務和重點項目推進局(管委會7號樓7012辦公室)。經市、區經信部門初審推薦,省經信廳審核通過后,確定并公告湖北省第五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名單。
(四)其他事項
1.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相關申請均不收取任何費用。審核堅持公平公正,企業只需如實填報,并提供資料即可。
2.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有關認定標準以《實施細則》為準,相關概念需按《實施細則》中“部分指標和要求說明”嚴格把握。申報佐證材料需提供2022年審計報告的,申報企業應依據申報時間及時準備。
3.有效期內的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應在每年4月30日前通過培育平臺更新企業信息。未及時更新企業信息的,取消復核資格。
4.根據《武漢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進一步優化發展環境激發市場活力推動中小企業突破性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武政規〔2022〕23號)和《東湖高新區支持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武新管〔2022〕32號),對2023年首次獲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市級財政給予50萬元獎勵,區級財政給予100萬元獎勵。對創新型中小企業、2023年新獲評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以培育服務扶持為主,市級財政和區級財政不給予資金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