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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資訊
以下是關于成都市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的扶持政策以及申報條件、申報材料、申報流程相關內容。如需政策指導,歡迎咨詢以下政策解答熱線了解。
【政策一對一解答指導熱線:15005600923<V同號>】
成都市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申報扶持政策
(一)對經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二)經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成都市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申報條件
一、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年報。
已認定的技術先進型企業均需填報。
二、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
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四川省行政區域內注冊的法人企業。
(二)從事《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認定范圍(試行)》(詳見附件1)中的一種或多種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采用先進技術或具備較強的研發能力。
(三)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員工占企業職工總數的50%以上。
(四)從事《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認定范圍(試行)》中的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取得的收入占本企業當年總收入的50%以上。
(五)從事離岸服務外包業務取得的收入不低于企業當年總收入的35%。
從事離岸服務外包業務取得的收入,是指企業根據境外單位與其簽訂的委托合同,由本企業或其直接轉包的企業為境外單位提供《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認定范圍(試行)》所規定的信息技術外包服務(ITO)、技術性業務流程外包服務(BPO)和技術性知識流程外包服務(KPO),而從上述境外單位取得的收入。
三、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變更名稱。
具有技先資格的企業需登錄系統變更企業名稱。
成都市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申報材料
(一)年報和認定申報材料。
申報紙質材料連同相關附件材料裝訂成冊,一式1份報送所屬市(州)、擴權縣科技主管部門審核并蓋章后,由科技主管部門統一郵寄或報送至省生產力促進中心。電子版材料需刻錄在注明企業名稱的光盤中,隨紙質材料一同報送。申報材料要求雙面打印、復印,清晰可辨,簡裝盡量做成一本。書脊打印或標示企業名稱,禁用活頁夾、塑料封皮。
1.申請年報需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年度信息表》(見附件1);申請認定需附《申請認定企業注冊登記表》(見附件2)和《全國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申請表》(見附件3);
2.企業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和組織機構代碼證(網上提交掃描件,書面提交加蓋企業印章的復印件);
3.經審計的企業上一個會計年度財務報告,以及從事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收入總和占本企業當年總收入的比例情況表;
4.企業上一年度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及離岸服務外包收入明細表,企業上年度技術服務合同、技術開發(委托、合作)合同(協議書)等材料;企業從事《四川省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試行)》《關于將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地區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所得稅政策推廣至全國實施的通知》規定范圍內的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需提供銷售或服務發票(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取得收入占企業當年總收入50%以上的票據)復印件;從事離岸外包業務需提供銀行結匯或外匯收入核銷等外匯收入證明(與外匯收入核銷證明總額之和占企業當年全部收入35%以上的票據)復印件;
5.企業員工花名冊(學歷結構以及大專以上學歷人員占企業職工的比例說明、從事離岸服務外包人員情況),企業就業人員學歷證書復印件及社會保險繳費單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6.采用先進技術或具備較強研發能力的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知識產權證書、新產品或新技術證明(查新)材料、獲國家或本省(市)科技計劃項目立項或科技獎勵證明、獲新技術新產品(服務)認定證明等復印件(可選報);
7.其他需報送的材料。
(二)企業變更名稱。
具有技先資格的企業需進入系統內變更企業名稱,填寫企業的新名稱后保存;保存完畢后,點擊提交,等待省級機構和部火ju中心進行審核。
成都市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申報流程
(一)網上填報。
企業在科技部政務服務平臺找到火ju中心業務辦理平臺,點擊“辦理入口”進入到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業務管理辦理平臺填報。
申請認定的企業注冊并填報《全國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申報表》,上傳相關附件。已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網上填報《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年度信息表》。各申報企業應按文件要求編寫資料,并準備相關材料。
(二)光盤報送。
電子版材料需刻錄在注明企業名稱的光盤中,隨紙質材料一同報送。
(三)紙質材料。
經科技廳網上審核通過后,企業打印紙質文件,連同相關附件材料裝訂成冊,一式1份報送至成都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由市科技局審核蓋章并報送省科技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