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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資訊
2024年湖北省中藥材產業鏈獎補資金項目申報條件、程序及要求如下,湖北省的企業單位可以了解一下,有什么疑問的地方歡迎致電咨詢。
咨詢熱線:18709834578或18186061490(v同)
一、支持方向
(一)龍頭企業培育壯大。支持省級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做強做大。聚焦“十大楚藥”“五大特色藥材”道地藥材大品種,支持企業建設道地藥園、定制藥園和 GAP 基地,推行輕簡綠色高質高效生態種植新技術、新模式,發展訂單生產,提升聯農帶農能力;支持企業開展省內道地藥材原料收購、產地初加工及精深加工,改造升級設施裝備和核心技術,拓展延伸產業鏈條;支持企業開展良種選育繁育、道地藥材品質提升,加快科技成果轉化。
(二)農業產業化聯合體建設。支持省級農業產業化聯合體發展壯大。圍繞“十大楚藥”“五大特色藥材”等道地藥材大品種,優化利益聯結機制,吸納更多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專業大戶等抱團發展;支持聯合體建設道地藥園、定制藥園和 GAP 基地,推行輕簡綠色高質高效生態種植新技術、新模式,推行訂單生產,推進優質優價;支持聯合體改造升級與產業鏈配套的設施設備等。
(三)道地藥材品牌建設。支持“十大楚藥”公用品牌提升競爭力。聚焦“十大楚藥”“五大特色藥材”道地藥材公用品牌,支持開展品牌培育、品牌推廣、品牌保護和運營管理,組建道地藥材品牌產業發展聯盟,落實“五有”(工作專班、規章制度、標準體系、支持政策、品牌培育方案)工作機制;組織龍頭企業參加省內外博覽會、展示營銷活動,設立“十大楚藥”展銷專區;支持主產地舉辦品牌建設暨省級技術培訓等重大標志性活動;鼓勵制定(修訂)國家、省級及團體標準;支持申報地理標志產品,鼓勵“十大楚藥”區域公用品牌價值評估,建設“十大楚藥”省級旗艦店、連鎖店及線上公共服務平臺,推動藥文旅康養服務三產融合發展。
(四)重點科技攻關。支持提升中藥材產業科技核心競爭力。
支持開展中藥材良種選育,加強中藥材種質資源鑒定、保護與利用;圍繞“十大楚藥”“五大特色藥材”進行藥用功效成分的評價,制定道地性標準;開展土壤連作障礙消減、綠色防控等生態種植技術研究;開展藥食同源新產品開發技術研究,破解產業發展“卡脖子”技術難題,提高我省中藥材核心競爭力。
二、申報條件
(一)龍頭企業培育壯大。申報主體是在省內注冊登記的省級及以上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有效期內),主營業務為中藥材種植加工營銷,企業成長性好,能夠引領區域產業鏈做強做大;企業產品特色鮮明,功效顯著,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環保政策,有較強的品牌知名度和影響力;項目實施方案目標明確,建設內容具體,聯農帶農作用大,能落實企業自籌資金,保障措施扎實配套;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政策法規,無重大安全隱患,近 3 年內無相關違法違紀行為或不良記錄。與省域內中藥材研發基礎雄厚的科研院(校)所合作開展科技攻關,科研內容有明確目標,有考核指標,成效顯著。
(二)農業產業化聯合體建設。申報主體為省級農業產業化聯合體,主營業務為中藥材種植加工銷售;聯合體內成員之間有技術服務、基地建設、產品加工、產品購銷、品牌建設和信貸擔保等實質性合作內容,通過專業化分工、緊密型銜接、標準化生產實現全產業鏈發展,增強聯農帶農能力;聯合體內部成員未被市場監管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三)品牌建設。申報主體是省內致力于打造“十大楚藥”“五大特色藥材”區域公用品牌的行業協會、傳媒企業,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和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具有開展品牌宣傳打造推廣活動經驗,熟悉我省中藥材產業,能夠與國內外中藥材市場有效對接;品牌建設方案應目標明確,指標清晰,活動落地,措施可行,成效顯著。
(四)科技攻關項目。申報主體是湖北省域內中藥材研發基礎雄厚的科研院校,聯合省內中藥材龍頭企業,聚焦“十大楚藥”“五大特色藥材”等道地藥材品種,開展關鍵共性“卡脖子”技術科技攻關,有明確目標,有考核指標,預期成效顯著。
三、申報程序
項目申報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由經營主體填報項目申報書、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報縣市區中藥材產業鏈衛健部門、農業農村部門和財政部門遴選推薦,經市州主管部門審核把關后,以正式文件報省中藥材產業鏈工作專班。各地申報項目由省中藥材產業鏈工作專班組織專家評審確定,上報省農業產業化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審核后統一發布。
四、申報要求
(一)項目申報時間根據省農業產業化聯席會議辦公室統一發布的申報指南執行。
(二)嚴格按照項目申報主體資質要求進行申報。同一申報主體(企業與企業之間存在控股關系的視為同一主體)同一年度只能申報 1 個項目。已獲得湖北省中藥材產業鏈建設資金扶持的項目,同一建設內容不得重復申報;已獲得湖北省中藥材產業鏈建設資金扶持的企業,項目完成尚未通過驗收的不得申報。同一項目獲得其他財政資金支持的,不得重復申報。如發現虛假申報或重復申報,將追回資金,且 2 年內不予支持。
(三)申報項目在省域內組織實施,2024 年 1 月 1 日后投資建設或立項,2024 年 12 月底前能夠竣工驗收。項目已實施的,優先推薦。申報龍頭企業培育和聯合體建設項目的,申報扶持資金原則上不高于項目總投資的 30%。
(四)各市州中藥材產業鏈主管部門要對照申報條件,深度調研,嚴格審核,擇優推薦,在正式文件中明確推薦順序。
(五)申報材料一式 4 份,蓋章紙質版和電子版報送至省衛健委中醫藥綜合處(武漢市洪山區卓刀泉北路 39 號),同時抄送 1 份至省農業農村廳果茶辦(武昌武珞路 519 號),逾期視為自動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