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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資訊
合肥市支持中國聲谷建設政策申報時間:
申報企業于2020年10月15日前在省經信廳網站“企業云”服務平臺系統上完成填報,上傳材料。相關表格材料請至省經信廳網站文件公告欄下載。
合肥市支持中國聲谷建設政策咨詢:0551-65310892,15855157003(微信同號)
合肥市支持中國聲谷建設政策申報條件:
(一)項目單位除滿足《實施細則》基本要求外,還應滿足以下條件:
1.平臺類項目要有明確的資金籌措方案和為中國聲谷企業提供公共服務方案。平臺建設總投資除補助資金外,自籌資金須 有資金籌措方案,并提供依據證明(如自有資金、銀行貸款、股東出資等),并附平臺建設專家論證方案。
2.引資引智引技類龍頭企業落戶獎勵項目,需提供企業在本地實際運營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本地職工工資發放及社保繳納狀況、銀行賬戶資金往來狀況、房租水電支出狀況等。
3.首臺(套)創新產品示范應用項目,經專家評審后,優選符合條件產品列入2020年中國聲谷首臺(套)創新產品推薦計劃產品目錄,目錄內產品根據示范應用單位申請情況,享受財政補貼后自愿免費示范應用。本次只受理軟硬件一體化智能終端產品,軟件產品按首版次軟件申報通知另行申報。
4.支持企業做大做強營業收入上臺階的獎勵,統計期限為 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軟件著作權獎勵,本次支持期限為2020年10月以來取得的軟件著作權。
5.已獲得20187年、2018年、2019年中國聲谷建設相關項目資金支持的同一企業同一項目、項目未實施的企業,不得再申報本次政策支持。
6.此次申報項目原則上要求列入2020年中國聲谷建設項目投資計劃,并在項目資金申報表內注明項目備案號。同時,申報 企業需已加入國家工信部軟件統計平臺報送統計數據。
(二)項目單位對照《實施細則》條件和要求,向所在市經 信局(主管部門)和財政局提出申請。各有關市經信局(主管部 門)和財政局對申報項目審核后,聯合向領導小組辦公室(省經 信廳軟件服務業處)報送推薦文件(一式四份,并附由申報系統 生成的項目匯總表),電子版同時發送至郵箱: ah62871780@163.com,
(三) 加強項目申報事前核查,項目申報核定按照省經信廳 財政資金項目管理“1+4”相關制度體系執行。推薦項目前,縣(區) 級經信主管部門必須對所有申報項目的企業開展事前核査,縣(區)級現場核查率必須達100%;市級核查比例不得低于申報項目總數的50%。部省共同推進安徽智能語音產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隨機抽取一定比例的申報項目,根據需要組織開展現場核查。
合肥市支持中國聲谷建設政策申報要求:
(一)嚴格落實語音辦〔2020〕9號文件提出的相關要求。
(二)企業網上申報務必做到數據準確、資料齊全、命名規范、掃描清晰、紙張方向正確、按順序排列文件。對未做到上述要求的企業(項目),請縣區經信部門及時退回要求整改。
(三)企業在縣區經信部門審核通過后需提交紙質申報材料一式一份(扉頁加蓋公章,整本材料加蓋騎縫章;編目錄、頁碼,膠裝;書脊印申報類別名稱及企業名稱,申報類別以《支持中國聲谷建設若干政策實施細則》中的類別為準),由縣區經信部門報送推薦文件時一并送至市經信局軟件服務業處。
(四)請縣區經信部門在受理申報項目時同步開展100%現場核查工作,對申報項目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五)請縣區經信部門于10月10日17:00前將審核經辦人員信息(姓名、職務、手機號碼、辦公號碼)發至郵箱627154247@qq.com,以便開通“企業云”賬號及權限。
申報企業于2020年10月15日前在省經信廳網站“企業云”服務平臺系統上完成填報,上傳材料。相關表格材料請至省經信廳網站文件公告欄下載。
合肥市支持中國聲谷建設政策咨詢:0551-65310892,15855157003(微信同號)
合肥市支持中國聲谷建設政策申報條件:
(一)項目單位除滿足《實施細則》基本要求外,還應滿足以下條件:
1.平臺類項目要有明確的資金籌措方案和為中國聲谷企業提供公共服務方案。平臺建設總投資除補助資金外,自籌資金須 有資金籌措方案,并提供依據證明(如自有資金、銀行貸款、股東出資等),并附平臺建設專家論證方案。
2.引資引智引技類龍頭企業落戶獎勵項目,需提供企業在本地實際運營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本地職工工資發放及社保繳納狀況、銀行賬戶資金往來狀況、房租水電支出狀況等。
3.首臺(套)創新產品示范應用項目,經專家評審后,優選符合條件產品列入2020年中國聲谷首臺(套)創新產品推薦計劃產品目錄,目錄內產品根據示范應用單位申請情況,享受財政補貼后自愿免費示范應用。本次只受理軟硬件一體化智能終端產品,軟件產品按首版次軟件申報通知另行申報。
4.支持企業做大做強營業收入上臺階的獎勵,統計期限為 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軟件著作權獎勵,本次支持期限為2020年10月以來取得的軟件著作權。
5.已獲得20187年、2018年、2019年中國聲谷建設相關項目資金支持的同一企業同一項目、項目未實施的企業,不得再申報本次政策支持。
6.此次申報項目原則上要求列入2020年中國聲谷建設項目投資計劃,并在項目資金申報表內注明項目備案號。同時,申報 企業需已加入國家工信部軟件統計平臺報送統計數據。
(二)項目單位對照《實施細則》條件和要求,向所在市經 信局(主管部門)和財政局提出申請。各有關市經信局(主管部 門)和財政局對申報項目審核后,聯合向領導小組辦公室(省經 信廳軟件服務業處)報送推薦文件(一式四份,并附由申報系統 生成的項目匯總表),電子版同時發送至郵箱: ah62871780@163.com,
(三) 加強項目申報事前核查,項目申報核定按照省經信廳 財政資金項目管理“1+4”相關制度體系執行。推薦項目前,縣(區) 級經信主管部門必須對所有申報項目的企業開展事前核査,縣(區)級現場核查率必須達100%;市級核查比例不得低于申報項目總數的50%。部省共同推進安徽智能語音產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隨機抽取一定比例的申報項目,根據需要組織開展現場核查。
合肥市支持中國聲谷建設政策申報要求:
(一)嚴格落實語音辦〔2020〕9號文件提出的相關要求。
(二)企業網上申報務必做到數據準確、資料齊全、命名規范、掃描清晰、紙張方向正確、按順序排列文件。對未做到上述要求的企業(項目),請縣區經信部門及時退回要求整改。
(三)企業在縣區經信部門審核通過后需提交紙質申報材料一式一份(扉頁加蓋公章,整本材料加蓋騎縫章;編目錄、頁碼,膠裝;書脊印申報類別名稱及企業名稱,申報類別以《支持中國聲谷建設若干政策實施細則》中的類別為準),由縣區經信部門報送推薦文件時一并送至市經信局軟件服務業處。
(四)請縣區經信部門在受理申報項目時同步開展100%現場核查工作,對申報項目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五)請縣區經信部門于10月10日17:00前將審核經辦人員信息(姓名、職務、手機號碼、辦公號碼)發至郵箱627154247@qq.com,以便開通“企業云”賬號及權限。
(六)市經信局將組織第三方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對存在弄虛做假行為的企業,退回申報項目且不再受理,同時,所在縣區的全部項目退回重新審核后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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